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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致全区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5-05-28 11:12来源:叶集区教育局作者:李瑞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尊敬的幼儿家长朋友们:

您好!孩子是家庭的希望,他们的成长与教育关乎着每个家庭的幸福,关乎国家的未来与希望。叶集区教育局一直努力为孩子们营造优质、安全、科学的学前教育环境,在此,我们诚恳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如下温馨提示:

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

(一)依法依规享受保教权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实行幼儿园登记注册制度,未经登记注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幼儿园需为幼儿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园舍建筑、活动场地及消防设施,建立健全饮食卫生管理制度、疾病防控机制与健康检查制度,切实保障幼儿享受卫生保健、安全防护等法定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

这一系列规定均是为了充分保障幼儿“享受保教权利”。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显然无法履行上述法定责任。此类机构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和管理漏洞,园舍建筑、活动场地、消防设施、饮食卫生、疾病防控等不达标,保教质量难以保证,严重影响幼儿的身心发展。孩子的身心健康是享受一切权利的基础。我们希望您选择经教育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具备合法办学资质的幼儿园。让孩子在符合国家标准的卫生保健体系中,充分享受法律赋予的健康成长权利,在安全、健康、快乐的环境中度过宝贵的童年。

(二)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根据教育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方案》要求,安徽省内适龄幼儿建立学籍需通过“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进行操作,幼儿园录入幼儿信息提交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实现一人一籍。希望广大家长朋友选择政府举办或经行政审批许可的具有合法资质的幼儿园,以便于幼儿顺利建立学籍。

二、自觉抵制违规园所机构

(一)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三章第二十三条规定“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为普惠性幼儿园,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普惠性学前教育服务。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接受政府扶持,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托幼机构(早教园)只能招收3岁以下幼儿,3岁以上幼儿须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就读,家长选择正规幼儿园,才能确保孩子接受符合规定的学前教育服务,避免因选择违规机构导致权益受损。

(二)关注安全卫生条件。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规定“设立幼儿园,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符合规定的选址要求,设置在安全区域内;有符合规定的园舍、卫生室或者保健室、安全设施设备及户外场地;卫生评价合格。”,无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机构在屋舍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资格、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方面未达到规定的办园标准,无法满足办园条件,存在较大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严重违反了法律对幼儿园设立的基本要求,家长抵制此类违规机构,是对孩子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负责,符合法律保障学前儿童安全健康成长的宗旨。

三、理性选择合规园所

(一)细查办学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第三章第三十条规定“设立幼儿园经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审批、取得办学许可证后,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行相应法人登记。”,一所正规的幼儿园,“办学许可证”以及“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是基础标配,确认两证齐全完备且均在有效期内,是家长判断幼儿园是否合法合规的重要依据,只有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幼儿园,才能保障孩子接受规范的学前教育,维护孩子的受教育权益。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属无证非法办园,非法办园不受法律保护。

(二)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为维护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发展秩序,保障幼儿正常入园学习及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敬请幼儿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不要将孩子送到无资质幼儿园就读,家长可就近选择公办幼儿园或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就读。

每颗童心皆为萌芽新种,精心浇灌、悉心培育,自会破土抽枝,舒展独属芳华。愿家园同心,共筑规范办园之基,守护安全成长之堤,让每一粒满载希望的种子,扎根合规沃土,汲取知识养分,向阳而生,绽放璀璨生命之光。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名单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8日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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