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关于开展殡葬服务活动组织和个人备案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殡葬服务市场秩序,加强殡葬服务中介组织、民间从业人员管理,维护群众合法治丧权益,推动移风易俗,根据《殡葬管理条例》及省、市殡葬管理相关工作要求,对全区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和个人实行备案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备案对象
叶集区范围内,除公墓、骨灰堂等法定殡葬服务机构以外,从事殡葬服务代理、丧事策划主持、殡葬用品代购销售、治丧信息咨询、殡葬一条龙代办等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各类组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和个人(民间司仪、白事从业人员等),均应当办理备案手续。
二、备案时间安排
1. 集中备案阶段: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10日,现有从事殡葬服务的组织、个人完成集中备案。
2. 常态化备案:本公告发布之后,新从事殡葬相关服务活动的组织、个人,应当在开展业务15个工作日之前办理备案手续。
3. 变更、注销备案:已备案组织、个人的名称、负责人、经营地址、服务项目、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当自变更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变更备案;停止从事殡葬服务活动,应当在终止从业1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备案手续。
三、备案提交材料
(一)组织备案
1.《叶集区殡葬服务活动组织备案申请表》(附件一);
2.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营场所证明(不动产权证书或者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从业人员信息明细表;
6.服务项目清单、收费价目表;
7.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附件三)。
8.殡葬服务活动组织人员明细表(附件六)。
(二)个人备案
1.《叶集区殡葬服务活动个人备案申请表》(附件二);
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服务项目清单、收费价目表;
4.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附件三)。
5.殡葬服务收费公示栏及殡葬用品销售价格表(附件四和附件五)
四、备案办理地点及流程
1. 受理地点:叶集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大楼520室)。
2. 办理流程:申请人备齐全部申请材料,现场提交;区民政局核验材料完整性、真实性,材料齐全予以受理,符合条件予以备案登记,发放备案凭证;材料不齐一次性告知补正;不予备案的书面说明理由。
3. 档案管理:完成备案后,相关信息纳入殡葬综合管理系统,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备案合格名单定期向社会公示。
五、有关要求
1.凡在我区开展殡葬相关服务活动,应当主动完成备案登记。未按规定备案,擅自从事殡葬服务活动的,民政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公安等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
2.已备案的组织和个人,应当严格遵守殡葬管理法律法规,坚持文明节俭治丧,不得强制消费、哄抬价格、虚假宣传;不得诱导大操大办;不得销售封建迷信殡葬用品;不得倒卖、泄露逝者及家属个人信息,自觉接受民政部门及社会群众监督。
3.备案仅为信息登记管理,不代表对备案主体经营资质、服务质量的背书。广大群众选择殡葬服务时,请优先选择已完成备案的组织、个人,看清服务项目与收费标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六、监督举报
咨询电话:0564‑6488515(区民政局社会事务股)
监督举报电话:0564‑6488518
附件:
1.叶集区殡葬服务活动组织备案申请表
2.叶集区殡葬服务活动个人备案申请表
3.文明殡葬服务承诺书
4.殡葬服务收费公示栏
5.殡葬用品销售价格表
6.殡葬服务活动组织人员明细表
六安市叶集区民政局
2026年8月28日

皖公网安备 341526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