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6-08-05 14:41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华玉洁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全区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

近年来,农村集体聚餐(俗称“流水席”“办酒席”)规模日益扩大,食品安全风险随之增加。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关事项告诫如下:

一、严格履行报备义务

聚餐人数达50人以上的,举办者须提前3天向所在地村(居)民委员会申报备案,如实提供菜单、举办地点、预计就餐人数等信息,填写备案表,签署食品安全承诺书,自觉接受相关部门指导和社会监督。

二、严格选择承办单位

鼓励选择具有合法经营资质、证照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或大型酒店承办聚餐。此类单位具备规范的加工场所和专业人员,能有效降低风险。

三、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

农村集体聚餐加工制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方可上岗。要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加工操作食品前或接触污染物后要及时洗手消毒。严禁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从事食品加工制作;出现发热、腹泻、咽部炎症等症状或皮肤有伤口、感染的人员,不得接触直接入口食品。

四、严把食材采购查验关

食品原料须从正规渠道采购,索票索证并妥善保存。禁止采购“三无”食品、有毒有害物质、腐烂变质食材、病死畜禽肉类、野生蘑菇、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散装熟卤食及亚硝酸盐。采购预包装食品须仔细查验标签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厂家等),确保来源可溯。

五、严格加工操作规范

加工场所应远离污染源,保持清洁,配备防蝇、防鼠、防尘及冷藏设施。餐饮具及工用具使用前须清洗消毒;刀具、砧板、容器等须生熟分开,原料与成品分开存放,标识清晰,避免混放误用,防止交叉污染。食品须烧熟煮透,凉菜、卤菜应在专用场所制作、现做现食,严禁滥用添加剂或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

六、严格落实食品留样

每餐所有供餐品种均须留样,每个品种不少于125克,置于消毒密闭容器中,冷藏保存48小时以上,并如实记录留样信息。

七、杜绝餐饮浪费行为。

宴席举办者应精打细算、勤俭节约,树立节俭文明新风,抵制相互攀比的不正之风,坚决反对餐饮浪费。做到宴席不攀比、餐食不浪费,合理搭配菜品数量与分量,不追求奢华、不讲排场,引导宾客珍惜粮食,剩余菜品及时打包,积极践行“光盘行动”。

八、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就餐后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疑似中毒症状,举办者或承办者须立即送医救治,同时报告村(居)民委员会,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保护好现场及剩余食品、留样,配合调查。

食品安全关乎千家万户,请广大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和承办者自觉遵守上述规定,共同守护农村集体聚餐安全环境。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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