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2026年六安市叶集区城区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高考、中考)期间环境噪声监督管理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5-28 11:28来源: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作者:汪越越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为保证2026年度国家教育统一考试(高考、中考)期间考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学习和考试环境,防止和杜绝环境噪声扰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安徽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6月1日至6月17日为高中考“禁噪期”,所有建筑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市民居住区、学校周边等区域,禁止午间(12:00至14:00)和夜间(晚22:00至次日6:00)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二、考试期间(6月7日至9日、6月14日至17日)全天禁止在考点周边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工业生产、商业经营、装饰装修、娱乐、民事等活动。

三、禁止在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的娱乐活动(包括广场舞、卡拉OK、晨、晚练等)中使用音响器材影响学生生活。

四、文化娱乐、体育、餐饮等场所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声污染,不得干扰学生学习和休息。

五、禁止所有单位和个人使用户外高音喇叭,禁止在商业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响器材。

六、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噪声扰民,夜间不得在居民住宅区进行产生噪声污染的运输装卸作业;考试期间,设置禁鸣路段,禁止机动车鸣笛。

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有关部门将对其从严查处、从重处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监督产生噪声污染的行为,并有权进行检举和投诉。

具体投诉电话如下:

叶集生态环境分局:12345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0564-6550110

区教育局:12345

区城管局:12345

区住建局:12345

区文旅体局:12345

区交通运输局:1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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