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22 17:24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华玉洁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肉制品质量安全水平,着力解决肉制品制假售假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市场秩序,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治理制售假劣肉制品专项行动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2月1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一、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配备管理人员,制定风险管控清单,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加强自查。

二、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禁止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类环节涉及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动物及动物制品。

三、肉制品销售加工、餐饮服务经营者需使用定点屠宰产品,严格履行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按要求索取供货资质、购货凭证及检疫检验证明,国产肉类查验(两章、两证):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验讫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章;进口肉类需查验产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

四、公示肉品检疫检验证明或溯源查询码,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未经检验检疫等不合格肉类产品。

五、加工前检查肉类保质期及外观,严禁使用异常原料;保持经营场所整洁,配备“三防”设施,做好设备清洁消毒;规范食品添加剂使用,严禁非法添加,落实成品留样和出厂检验制度;餐饮加工者严禁使用亚硝酸盐。

六、按规定温度储存销售肉类及制品(冷藏0-4℃,冷冻≤-18℃),配备相应冷藏冷冻设备,及时排查并停止销售异常产品。

七、违反肉类检疫检验相关规定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予以罚款、没收财物、吊销许可证等处罚,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八、生鲜肉类销售照明设备不得误导消费者感官认知,违规者将依据相关办法予以警告、罚款。

全区相关生产经营者需自查自纠、规范经营,拒不整改将依法查处;欢迎社会监督,违法违规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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