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
为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保障网络餐饮“最后一公里”安全,净化网络餐饮消费环境,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结合即将于2026年6月1日施行的《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本次整治对象为全区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及所有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重点整治内容如下,全面压实各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整治要求
1.落实管理责任,明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职责,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规定》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2.严把准入关口,确保入网经营者公示真实准确证照信息;严禁“幽灵外卖”入驻,对线上线下不一致的立即下线;宣贯《规定》要求,传导主体责任。
3.开展全面排查,各平台要严格依照《规定》第十条要求,运用技术手段及实地核查等方式对入网经营者线下经营场所、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信息公示卡)等相关资质进行核验,对不符合者不予提供平台服务;对未履行主体责任、造成不良后果的平台依规查处。
(二)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整治要求
1.依法持证经营,具备实体门店及相应许可,不超范围、不违规经营,确保经营地址与许可证一致。
2.规范信息公示,在网店显著位置展示真实准确的经营相关信息,确保线上线下信息一致,严禁违规公示。
3.明确经营标识,不提供堂食的需设置“无堂食”标识,倡导“互联网+明厨亮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4.严控食品安全,落实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每日开展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强化配送管控,使用合格包装材料,食品成品加贴“食安封签”,严防配送污染。
请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严格遵守本通告要求,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守法诚信经营,共同守护我区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皖公网安备 341526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