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2026年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
春节将至,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有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各经营单位对销售的商品、提供的服务,必须做到标价清晰、内容真实、货签对应、标示醒目,明确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销售价格、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核心信息。折扣、优惠、满减等促销活动,需清晰标注适用范围、条件、期限及限制性条款;附带服务、配套用品的收费,需一并明示,严禁在标价之外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规范收费行为。承办年夜饭、团年宴、家庭聚餐的餐饮单位,需提前明示套餐内容、菜品规格、计价方式,并书面标注是否收取包厢费、服务费、餐具费等相关费用,不得随意变更套餐内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设置最低消费、强制推销酒水小吃、捆绑消费。住宿行业需明码标示各类客房基础价格、加床费、钟点房费及洗衣、停车等配套服务收费,预售、预订房源需严格履行价格承诺,不得随意哄抬房价。
三、严禁价格欺诈。各类服务及商品,特别是商超零售及生鲜行业销售粮油肉蛋菜奶、米面油盐等民生商品,年货礼盒、烟酒副食、生鲜果蔬、鞋帽服饰等热销商品,需按规定精准标价,严禁模糊标价、混合标价;促销活动需真实合规,不得虚构原价、虚假标注折扣,不得使用“跳楼价”“最低价”等绝对化用语,特价、限量商品需明确标注数量、限购规则及有效期限。
四、强化价格自律意识。各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价格主体责任,加强内部价格管理,开展价格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不规范价格行为。要秉持诚信经营理念,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共同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价格监督,如发现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请及时保存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我局将依法快速处置,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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