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教育局致全区幼儿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幼儿家长朋友们:
您好!学前有法,善育有规。学前教育是人生旅程中第一段重要的探索,它关乎孩子一生的底色,承载着家庭对未来的美好向往。为持续优化我区学前教育服务,我们诚恳向广大家长朋友发出温馨提示如下:
一、积极响应国家法律法规
(一)依法保障学前儿童的合法权益。2025年6月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明确“学前儿童享有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得到尊重和保护照料、依法平等接受学前教育等权利。”“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尊重学前儿童身心发展规律和年龄特点,创造良好家庭环境,促进学前儿童健康成长。”“家庭和幼儿园应当教育学前儿童正确合理使用网络和电子产品,控制其使用时间。”
(二)依规享受国家保育教育费补贴。202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意见》(国办发〔2025〕27号),10月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逐步推行免费学前教育的实施方案》(皖政办〔2025〕11号),均明确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省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决策部署,区教育局、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叶集区减免幼儿园学前一年保育教育费工作方案》,从2025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全区公办幼儿园学前一年在园儿童保育教育费。对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学前一年适龄儿童,参照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除水平,相应减免保育教育费。在无资质机构就读,无法享受相应财政减免。
(三)严格遵守学籍管理规定。2025年12月教育部印发的《全国学前儿童学籍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了学前儿童学籍建立与变动流程,强调“凡在依法举办的幼儿园就读的学前儿童均须建立学籍,一人一号,小学学段接续使用,终身不变”,学籍变动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制度。我省适龄幼儿建立学籍需通过“安徽省学前学籍管理系统”,幼儿园录入幼儿信息提交区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希望广大家长朋友选择我区具有合法资质的幼儿园,以便幼儿建籍。
二、理性选择合规园所
一所正规的幼儿园,“两证”是基础标配。您送孩子入园前,一定要认真查看幼儿园的“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确认两证齐全完备,且均在有效期内。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属无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非法办园不受法律保护。敬请幼儿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不要将孩子送到无资质幼儿园就读,我区公办幼儿园和经教育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名单见附件。
三、自觉抵制违规招生
各位幼儿家长务必擦亮眼睛,谨防无资质机构打着“儿童成长中心”“托育园”等幌子,违规招收3-5岁幼儿,并提供全日制保育教育服务。根据《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国卫人口发〔2019〕58号)规定,托幼机构(早教园)只能招收3岁以下幼儿,3岁以上幼儿须到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就读。为了保护您的合法权益,切勿听信机构人员的口头承诺,以免上当受骗,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无办学许可证的民办机构在屋舍建筑、消防设施、从业人员资格、卫生保健、安全管理等方面未达到规定的办园标准,无法满足幼儿正常的身心发展需要,且存在较大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请家长朋友切实履行监护人职责,树立安全意识,加强对孩子的安全教育,自觉抵制违规机构。
衷心感谢广大家长朋友对叶集教育工作的信任与支持,让我们携手同心,共同呵护每一株幼苗茁壮成长、每一朵花儿灿烂绽放,为孩子们铺就一条通向美好未来的彩虹之路。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2026年具有办园资质的幼儿园名单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2026年1月22日

皖公网安备 341526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