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商品房撤销备案公告(202504)
根据《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六建房〔2017〕84号)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4批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的信息予以公告(见附表)。
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的,将予以撤销。
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1月7日
叶集区申请撤销商品房备案汇总表(2025年第4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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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买受人 |
出售人 |
房屋坐落 |
合同备案号 |
撤销 原因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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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台运启 胡永芬 |
六安市叶集区金街置业有限公司 |
叶集区南海路以南、御花园以西、史河路以北颐高金街(一期)S10幢113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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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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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信息
皖公网安备 3415260200001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