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假期致全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告知书
全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
在“双节”来临之际,衷心感谢各机构长期以来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尤其是教育事业发展提供的服务与支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双减”政策,切实保障学生身心健康、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良好教育生态,我们特致信如下。
一、筑牢安全防范底线
全面落实国家规定的人防、物防、技防等安全风险防范要求。对照《校外培训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要求,制定安全应急处置预案,配齐消防安全设施设备,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切实履行安全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管理,在放假前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自查自纠,确保营业期间每2小时开展不少于1次的防火等安全巡查。严禁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及有违法犯罪记录人员,把好从业人员审核关,保障学生安全。
二、规范开展校外培训
1. 我区目前无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任何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及托管机构不得以“托管”“住家教师”“思维训练”“家政服务”“众筹私教”等名义开展隐形变异的学科培训。
2. 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严格按核准范围开展培训,不得超范围经营。课程内容应符合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不得使用未经“双审”的培训材料。严禁在校园周边、网络平台等发布面向中小学生的培训广告,不得夸大培训效果、制造家长焦虑。
3. 校外托管机构(自习室)不具有办学资质,为进一步规范托管服务行为,现对全区校外托管机构(自习室)作出“四无三不一提倡”的提醒。“四无”即托管机构(自习室)无安全隐患、无“教育培训”字眼(含教师简介)、无教学使用的黑板白板(含教具)、无统一的学科类辅助教材(含教学参考书,作业试卷);“三不”即托管机构(自习室)不安排托管学生做同一学科的作业(练习)、不进行学科辅导、不设置“一对一”的单独辅导空间;“一提倡”即提倡在服务内容上除满足家长对孩子完成家庭作业的需求外,托管机构(自习室)要多开展传授技艺、传承文化和陶冶情操的活动类项目,以多元活动项目提升学生核心素养。
三、依规收取培训费用
校外培训机构应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主动公开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信息,接受公众监督,指导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选课、购课、缴费、退费。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的费用。主动与学员家长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并据实开具发票,严格履行合同义务,禁止出现霸王条款侵害学员合法权益。
最后感谢全区校外培训(托管)机构一直以来给予我们工作的支持和配合,祝大家工作顺利!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