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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中秋、国庆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

发布时间:2025-09-19 16:34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作者:陈芳志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全区各行业经营者:

中秋、国庆佳节将至,为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氛围,现对全区各行业相关经营者提醒告诫如下:

一、严格自律,依法经营

各经营者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等价格法律法规,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二、明码标价,诚信经营

各商场超市、宾馆酒店、饭店餐饮、交通运输、网络交易平台、物业及停车服务等经营者应当根据商品和服务、行业、区域等特点,在经营场所或网络页面醒目位置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禁止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三、履行承诺,诚信经营

各经营者要自觉履行价格承诺,向消费者提供质量合格、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严禁虚假宣传、虚假优惠折价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自本提醒告诫函发出之日起,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对照有关要求,积极开展自查自纠,规范价格收费行为。叶集区市场监管局会密切关注市场价格浮动情况,加大市场检查巡查力度,加强部门协同配合,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同时欢迎广大消费者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45、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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