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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供销社实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遴选服务主体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30 16:47来源:叶集区供销社作者:邱红剑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为认真做好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叶农〔2025〕1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向全区及周边地区发布遴选服务主体公告。

项目情况:2025年供销系统中央财政资金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总任务5.98万亩、资金598万元,2024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结余72.9万元结转到2025年使用。

遴选服务主体具备的资质:一是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二是拥有与其服务业务范围、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三是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四是自觉接受农业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纳入名录库管理。五是供销合作社系统的服务主体主要包括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由供销合作社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包括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主体提交《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主体申请表》《承诺书》、营业执照、章程、开户许可证、服务主体全部农业机械的购置发票等相关资料复印件和简介、照片等,同时需提供带机入社的机手名单。

严格规范“带机入社”行为,符合条件的服务组织只允许吸纳周边零散农机手带机入社,并履行“带机入社”相关流程。

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经区供销社党组会议研究审定后,在区政府网站上公示7天无异议,后确定为2025年我区水稻项目服务主体。

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主体在公告发布七个工作日内到区供销社自主申报。联系人:邱先生 0564-6489806。

六安市叶集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5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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