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集六安市叶集区基金监管专家库专家的公告
为提升医保基金监管能力,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决定组建区级医保基金监管专家库。现就征集专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从全区医药机构、机关事业单位、企业以及金融、财税、保险、审计、法律等专业服务机构征集专家。
二、征集条件
(一)入选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具有严谨的科学素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度的责任心,坚持原则,作风正派,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2.熟悉医疗保障工作有关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
3.热爱医疗保障事业,积极参加区医保局组织的相关活动,愿意从事并能够胜任本专业领域有关工作。
4.身体健康,能够胜任工作,年龄原则不超过60周岁,特殊情况可放宽至65周岁。
5.无刑事犯罪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或处分。
(二)入选专家应当具备的专业条件
1. 医疗医药类。从事临床医学、药剂、护理、检验、影像等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医疗医药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临床工作经验丰富,熟悉医保相关政策。
2. 信息类。在医保、医疗卫生、医疗教育、法律、经济等相关领域从事信息化开发等相关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信息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熟悉医疗保障政策并能够熟练掌握大数据提取、分析或智能监控等技能。
3. 管理类。从事审计、会计、经济、统计、物价、税务、医保基金精算、医保经办、商业保险等工作满5年以上;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经验丰富并熟悉医保相关政策。
符合上述类别条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优先;近3年曾参与国家、省级和市级医保基金飞行检查的,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主要职责
(一)配合区医保局对欺诈骗保行为进行检查、稽核。
(二)对完善医保基金监管政策、制度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协助医保基金监管部门开展相关调研、论证工作,为制定监管技术标准体系提供技术指导。
(四)指导、督促医药机构执行医疗保障政策和法律法规。
(五)协助开展基金监管业务培训和指导。
(六)对有争议的检查内容提出专家建议。
四、征集程序
(一)个人申报。个人填写申报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职称证书、工作年限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初审把关,签署意见。
(三)集中审定。区医保局组织相关部门集中审定。
(四)颁发聘书。审定通过后颁发聘书,并签订相关协议,聘期3年。
五、时限要求
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7月10日下午下班前,纸质申报材料报送至六安市叶集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管中心(区社保大楼324办公室)。联系人:陶然,联系电话:0564-5129612, 邮箱:812434320@qq.com。
附件:六安市叶集区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监管专家申报表
六安市叶集区医疗保障局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