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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整治肉制品制假售假和农村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5-04-11 14:54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作者:张洪歌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及省纪委监委集中推进群众身边具体实事的工作安排,着力解决肉制品制假售假和农村食品安全等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决定从2025年4月至12月在全区开展整治制售假劣肉制品和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二、整治内容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使用来源不明、未按规定检疫检验或检疫检验不合格的原料肉。

(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其他畜禽肉品生产假冒牛(羊、驴、鹅)肉制品、用猪食管冒充猪肚条等以低价肉冒充高价肉或掺杂掺假行为。

(四)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和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食品,如超限量使用亚硝酸盐以及非法添加硼酸、罂粟(壳)等非食用物质或药物。

(五)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使用回收油脂或肉品边角料。

(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严格剔除病变淋巴结等不可食用部分。

(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超限量使用保水剂。

(八)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采购使用重金属等污染物超标植物源性食品原料,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农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九)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未经许可(备案)生产经营食品,生产经营侵权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线上线下销售“三无”食品、“山寨”食品,虚假宣传和违法宣称功能等违法违规行为。

(十一)其他关于肉制品制假售假和农村食品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举报方式

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肉制品制假售假和农村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企业内部人员、相关行业组织和社会群众积极举报涉及肉制品制假售假和农村食品安全等违法犯罪活动及行业“潜规则”。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按规定兑现奖励政策。

我局将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对于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或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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