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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2024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9-05 09:19来源:叶集区人社局作者:李华月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全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根据《关于发布2024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96号)文件要求,现将202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社会保险最高、最低缴费基数标准

安徽省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044.38元/月,以此核定2024年全省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上限为21133元/月,下限为4227元/月。执行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灵活就业等个体缴费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1.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年缴费金额(元)

60%

4227

845.4

10144.8

70%

4931

986.2

11834.4

80%

5636

1127.2

13526.4

90%

6340

1268

15216

100%

7044

1408.8

16905.6

150%

10567

2113.4

25360.8

200%

14089

2817.8

33813.6

250%

17611

3522.2

42266.4

300%

21133

4226.6

50719.2

 

2.参保人可通过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通过银行卡代扣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费基数差额调整

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因调整缴费基数产生的补差部分,可在2024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缴纳,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已离职人员经本人和原参保单位申请可调整2024年缴费基数。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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