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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公示

发布时间:2024-04-24 09:41来源:叶集区人社局作者:张晓芬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按《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在叶集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见附件),截至2024年4月24日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4年4月24日至4月28日),请于4月30日前通过皖事通APP“企业职工养老待遇资格认证”或微信客户服端搜索“电子社保卡”小程序模块进行线上认证或携带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社保卡)就近到各乡镇街道人社所进行“智慧眼”线下认证。逾期将暂停发放待遇。暂停待遇人员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叶集区机关事业(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附件: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超过十二个月人员名单.xlsx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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