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领取资格认证人员公示
按《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确认经办规程(暂行)》规定,在叶集区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人员(见附件),截至2023年11月24日已超过一个认证周期(大于12个月)未进行待遇资格认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4日至11月29日),请于11月29日前完成皖事通自助认证或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微信公众号自助认证或“智慧眼”线下认证,逾期将暂停发放待遇。暂停待遇人员完成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的,区职工养老保险中心将及时办理待遇恢复和补发。
附件: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超过十二个月人员名单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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