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行政执法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决定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集中公示。主要围绕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 叶集区发改委
  • 叶集区教育局
  • 叶集区科技经信局
  • 叶集区民政局
  • 叶集区司法局
  • 叶集区人社局
  • 叶集区住建局
  • 叶集区交通局
  •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 叶集区商务局
  • 叶集区文旅体局(广电新闻局)
  • 叶集区卫健委
  • 叶集区应急局
  • 叶集区审计局
  • 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 叶集区统计局
  • 叶集区城管局
  • 叶集区公安分局
  • 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 叶集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