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行政执法公示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监督行政权力公开、规范、透明运行,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区政府决定在区发改委、区公安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市场监管局等20个部门开展行政执法集中公示。主要围绕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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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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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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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科技经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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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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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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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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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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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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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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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商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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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文旅体局(广电新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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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卫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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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应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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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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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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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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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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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公安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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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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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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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集区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