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住建局2024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总结

2025-02-18 14:48来源:叶集区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工作安排,结合部门职责,现将叶集区住建局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区住建局在全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中承担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是“两不愁三保障一安全”中的住房保障。年初局党组把住房安全纳入重要工作,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底线思维,做到分析研判,提前谋划,专业鉴定,落实措施,结合全区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总体部署,扎实开展住房安全保障工作。

二、工作开展

1、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方面。一是全面排查,精准认定。2023年底就向各乡镇街印发了摸底2024年危改实施计划的通知,组织各乡镇街进行全面摸底申报;对接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审核确定危改户身份信息,按时对接农业农村部门报送房屋预警信息,并在各乡镇逐村逐户摸排的基础上完成鉴定工作。二是突出科学规划,高效推进。2024年度我区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8户,均已实施完毕,其中修缮加固22户,新建6户。28危改户补贴均已发放完毕,累计25.2万元。三是突出强化督导,严格把关。抽调专业技术人员组织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队,对工程建设各环节全流程跟踪督导,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巡查,严格把关施工各环节,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累计组织开展巡查3次,累计出动9人次,对新建房屋全覆盖检查,修缮房屋随机抽查,共计对24户危改房屋进行施工过程中检查,现场交办各类施工过程中质量安全问题共计26条,已整改完成26条,严格执行竣工验收标准,确保工程高质、高效完工,群众满意认可。四是突出动态监管,及时跟进。组织各乡镇街动员各村社对我区11126户农村低收入群体逐村逐户进行摸排,建立危房改造动态监管台账,实时掌握重点对象住房安全情况,及时发现研判房屋安全隐患问题,将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纳入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确保发现一户、解决一户、销号一户,持续抓好危房“动态清零”。

2、扎实开展传统建筑普查认定工作,根据省市要求,叶集区住建局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印发了《关于开展叶集区传统建筑普查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并组织辖区各乡镇街召开了工作会商会,讨论。依托各乡镇、街道、村社、文化站所相关人员进行全面摸排,共计普查摸排潜在传统建筑五处,分别为:平岗切岭、窦氏宗祠、峨眉塔、关山大礼堂、柏林寺。选取技术专家分别对5处普查的传统建筑进行现场查看并分析评定。向区政府进行汇报完成了五处传统建筑的区级公布及挂牌建档相关工作。

3、持续做好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常态化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2024年度以来印发关于开展岁末年初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转发关于开展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等文件联合区安委办动员部署各乡镇街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对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巩固提升、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回头看”等工作进行了部署。强化隐患整治排查城乡自建房130931栋(经营性自建房2717栋,其他自建房128214栋)排查出有安全隐患的193栋(经营性自建房2栋,其他自建房191栋)193栋隐患自建房均已完成销号整治,其中中采取工程措施整治及专业技术人员鉴定为A、B级进行了销号87栋;其余106栋C、D级自建房均持续采取管理措施除险。三是开展常态巡查。根据要求,我区制定自建房安全巡查和动态管理工作制度,压实属地政府责任,2024年度以来各乡镇街按季度持续开展动态巡查及重要节假日期间专项巡查;2024年度通过动态巡查发现新增隐患房屋一处,经专业技术人员隐患初判后已通过修缮加固工程措施整治完成。四是强化随机抽查2024年度以来,区级共计组织开展随机抽查四次,重点针对我区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屋,累计抽查房屋79栋,累计发现隐患非经营自建房屋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24栋。及时督促各乡镇街对问题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已全部整改完成。

 4、组织开展农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严格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系列部署的重要工作任务,为进一步加强农房建设安全管理和风貌管控,提升乡村建设工匠业务能力,2024年度我局组织全区6个乡镇街分管同志、各乡镇街自建房排查整治工作经办人,农村危房改造施工人员及农村建筑工匠共计137人参加培训。

二、下步打算

一是持续做好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及农房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根据乡镇街摸底反馈的2025年农户危改申请及时组织房屋安全鉴定,对符合条件的房屋及时纳入2025年度危改计划实施,确保住房安全得到保障;以经营性农房自建房为重点深入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结合城乡自建房动态巡查机制,建立“农户日常自查、镇村定期排查、区级随机抽查”的动态监测管理体系。坚持全面排查和重点治理相结合,分级分类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措施,坚决防止隐患变事故。

二是继续好自建房专项整治常态化工作坚持“危房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经营不带险、带险不经营”的基本原则,对排查阶段发现的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房屋,立即采取相关措施,撤离居住人员,严防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三是持续开展农村建设工匠培训工作。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实施“千村引领,万村升级”工程系列部署要求,规范农村建设工匠管理,提高实际操作专业技能水平,培养具有一定能力的、高素质的、合格的一线农村建设工匠,为农民建房的工程质量安全提供人才和技术保障,建立符合农村实际的农村建设工匠培训制度和管理制度,保障农村建房质量和安全生产,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美丽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