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供水供气企业:
现将《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水气供应指标公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六建公函〔2023〕 41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6月19日
六安市叶集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关于转发《六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水气供应指标公布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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