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了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危害,减轻灾害损失,根据《安徽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资金预算(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控)>的通知》(皖财农〔2023〕50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提升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科学防控手段与知识,预防控制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发生和蔓延危害,减少农业生产经营者和农民种植过程的损失,保障我区粮食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前提。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的起草借鉴了周边县区成功经验,结合了叶集实际,起草过程中充分征求了有关单位意见及合法性审查意见,经区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研究。
四、工作目标:减少因水稻、玉米重大病虫害及农区蝗虫等农作物重大病虫疫情造成的粮食减产,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业生产安全。
五、主要内容
一是奖补对象。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二是奖补条件。一是水稻有稻瘟病、稻曲病、二化螟、稻纵卷叶螟、稻飞虱、水稻茎腐叶枯病等突发性、流行性比较强的疫情发生地区;二是水稻疫情重发区的应急防治、统防统治、综合防治和绿色防控(生物防治、生态控害等)。
三是奖补标准。补助标准按照6元/亩次,以物化补贴为主。
四是奖补程序。根据各乡镇街道水稻种植面积按比例提前拨付资金购买药剂、药械等物资材料,对有稻田发生疫病后立即给付受灾农户药剂、药械用于救治。
六、创新举措
多种手段防灾减灾,一是提前准备用于水稻重大病虫害和植物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物资材料;二是支持应用生物防治、综合防治、生态控制技术等开展绿色防控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严格遵守中央及省、市、区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加强资金监管,严防挤占、挪用;加强项目招标管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严防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工作督导,及时发现和整改存在的问题;加强考核评估,及时组织有关专业人员调查农作物病虫疫情防治前后情况,防控作业期农药使用情况,科学评估防控效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定期公开公示相关信息,确保项目取得成效,资金使用规范
八、解读机关(文件牵头起草部门)和解读人(由解读机关指定)及其政策咨询服务电话、地址
解读机关: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胡远峰
政策咨询电话:0564-6559101
政策咨询地址:六安市叶集区政务南区4楼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