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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10-00070 组配分类: 其它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其他
成文日期: 暂无 发文日期: 2023-10-23 10:13
文  号: 叶环〔2023〕17号 词: 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
名  称: 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性: 有效

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

2023-10-23 10:13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相关单位: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根据工作职责认真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20231020

六安市叶集区2023季农作物

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方案

 

为做好全区2023年秋季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全区大气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强化秸秆禁烧防控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巩固秸秆禁烧工作成效,力争实现全年秸秆焚烧“零火点”的工作目标。

二、工作措施

(一)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建立“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权责一致”的责任体系,区委、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辖区内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是直接责任人;各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健全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网格化工作体系,统筹开展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完善区、乡、村三级联动机制,强化部门联动和分工协作,将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发挥好乡镇、村组的主体作用,特别要发挥好村两委、村民组的作用,村干部、党员要主动公开承诺不焚烧秸秆,组织村(居)与农户签订秸秆禁烧协议,明确权利义务和秸秆离田方式;对秸秆不能离田的农户,由村(居)提前统计,统筹协调,与农机服务队、经纪人等服务组织签订秸秆离田和综合利用协议,确保地块秸秆有着落。

(二)强化综合利用

1.在午季农机摸排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对辖区内农作物种植面积、现有收割机械、秸秆收集打捆机械、收储站场等进行全面调查深入研究,选择适合本地的秸秆综合利用方式。要按还田、离田这两种类型,来统筹调度好收割机械,由乡镇进行统筹。要制定每一块田地的收割、离田、灭茬、旋耕实施计划,明确作业农机,指定工作负责人,限定完成时间,实行挂图作战。建立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包保工作机制,把包保任务细化到人,到田块,做到收割还田、秸秆离田一块地,包保任务销号一块地。

2加强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的建设工作配备秸秆收储必要的设施设备,统筹安排调度各收储中心的秸秆打捆、离田、收储作业区域;秸秆产生量大的乡镇可因地制宜,利用闲置地建设临时秸秆堆放场。收储中心、临时秸秆堆放场要做好防雨淋和防火措施,避免秸秆腐烂影响水质,以及失火等次生环境污染问题发生。对秸秆收储站场向生物质电厂运输秸秆的时间进行统筹调度,实现秸秆输送、收购持续不间断确保秸秆利用能力最大化。

3各地要牵头组织、整合农机具和农机手,成立农机作业服务队伍,开展从农作物收割、秸秆还田、深耕旋耕等一条龙作业服务。要加强对农机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和种粮大户业务指导,强化对农机作业人员的培训和引导,把住低茬收割关,确保收割留茬高度控制在15厘米以下;跨区作业农机在进入辖区后,要积极主动进行宣传,督促落实低茬收割作业。要加强对农机手和农机维修服务组织的教育、培训,严格机收作业管理,做好机械检修和配备灭火器具检查工作

4.加大秸秆打捆离田、机械化还田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力度,充分应用农机、农艺措施,切实提高秸秆打捆离田、还田质量。根据农作物种植面积和农机作业能力,合理测算农作物秸秆收储运机械设备需求量,引导扶持农机社会化服务中心、秸秆标准化收储中心、种粮大户增加秸秆收储运机械设备和收储场所,在不影响下茬作物耕种情况下,保障秸秆应收尽收。

5.因地制宜、注重实效,支持和培育其他方式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促进秸秆饲料化、基料化、肥料化、能源化和燃料化利用,不断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纾解秸秆综合利用难题,打通秸秆综合利用的“最后一公里”,为从根本上实现源头禁烧打下基础。

(三)加强收种服务各地要强化服务意识,将秸秆禁烧工作与扶贫帮困、城乡环境治理等工作有机结合,集中人力、物力、财力组织帮扶,化解秸秆禁烧与农民抢收抢种的矛盾。在严格落实禁烧责任的同时,要切实做好对脱贫户的帮扶工作,采取党员干部包保到户等方法,想方设法帮助困难农户及时抢收抢种。针对五保户、脱贫户、困难群众、特殊人群等不同情况,制定帮扶计划,采取劳力帮扶、机械帮扶、资金帮扶、技术指导等措施,为他们排忧解难。

(四)加大管控力度9月至11月为秋季秸秆禁烧重点时间段,各部门要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作为这一时期的重要工作,全力抓好各项管控措施的落实,同时抓好落叶、垃圾、荒草露天焚烧的管控。各地要强化督查巡查力度,建立日常巡查监管工作机制。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建立突发应急队伍,配备灭火器、旋耕机、洒水车等应急设备,设立监控点、流动哨,提升应急响应能力,严格落实防护隔离带应急措施,在边界地区设置条状隔离带,对已收割尚未进行灭茬旋耕的地块,要机耕形成“田字块”或“米字形”隔离带,杜绝大面积焚烧现象发生,确保全面消除焚烧隐患。加大雨前、傍晚、夜间等重点时段的禁烧监管,开展不间断暗访巡查。积极发挥蓝天卫士、卫星监测等科技监控平台作用,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持续开展全区域实时监控,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扑救、及时通报。

(五)继续实施包保。区财政局、区交通局、区应急局、市公安局叶集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7个部门继续对史河街道、洪集镇、孙岗乡、姚李镇、经济开发区、三元镇、平岗街道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开展包保督查巡查。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情况做好包保工作安排,建立乡镇(街道)、村(居)、组三级网格管理,形成“区负责、乡为主、村落实、组管片、户联防”的禁烧管理机制,做到空间覆盖无空白,责任落实无盲区,监督管理无缝隙。

(六)积极宣传引导。乡镇街要充分发挥宣传引导作用,优化宣传内容,丰富宣传手段,整合宣传力量,进一步加大秸秆禁烧工作的宣传力度。采取《政府禁烧通告》、启动巡回宣传车、悬挂标语条幅等贴近群众、生动活泼的形式,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关于秸秆禁烧的规定,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重要意义,提高农民群众生态环保意识,推动秸秆禁烧工作常态化。利用走访入户、集中宣讲等方式宣传省、市关于秸秆禁烧和秸秆综合利用领域的支持政策,推广综合利用领域优秀案例,普及秸秆综合利用和种植技术,提高农民群众参与的自觉性、积极性,形成群防群治、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和区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有关工作秋收时段,包保乡镇的区直单位要确保人员、车辆到位,做好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的督查指导。区委督查办、叶集生态环境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部门适时开展效能督查,严格效能问责,对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问题线索,按有关规定移交处置。各乡镇要按照“属地管理、源头控制”的原则,切实履行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主体责任。

(二)落实部门责任。各相关单位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调度下,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区融媒体中心:充分利用和发挥新媒体资源,积极开展秸秆禁烧宣传活动。加强网上舆情监测和处置,在全区营造良好的禁烧舆论氛围。

区委督查办:负责将秸秆禁烧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考核。

区教育局:负责做好秸秆禁烧的校园宣传工作,向广大师生、家长朋友们积极宣传焚烧秸秆危害,倡导不焚烧农作物秸秆。

区科技经信局:负责推进秸秆产业化利用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组织开展全区国省干线公路及农村公路严禁打谷晒场的督查活动。做好联系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的宣传和培训,制定农机补贴工作实施计划,制定农机保障方案和应急预案,开展农机农艺融合技术示范引导,合理调配农机;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不断提升利用率;开展农作物秸秆非正规堆放点整治;加强机械维修服务、随机灭火器具检查。负责督查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做好生活垃圾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防止生活垃圾露天焚烧。

区水利局:加强河湖水域岸线巡查,严格按照河湖管理有关的法律、法规,及时查处河湖管理范围内农作物秸秆倾倒行为。做好联系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区应急局:负责做好禁烧期间全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做好联系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区城管局:负责秸秆禁烧期间巡防中心城区内道路两侧及园林树木、绿地的防护防止露天焚烧垃圾和枯枝树叶。做好联系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市公安局叶集分局:负责查处涉秸秆禁烧相关违法犯罪行为;保障秸秆运输通道的畅通、安全。做好联系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叶集分局:负责对因焚烧秸秆烧死树木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并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理。做好联系乡镇的秸秆禁烧工作。

叶集生态环境分局:负责区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开展卫星火点和省、市督查巡查发现火点的现场核查工作。加强禁烧期间大气环境质量监测、预报、评估工作。

叶集消防救援大队:负责配合各乡镇街做好防火宣传,做好火灾扑救工作。

国网叶集供电公司:负责农村电网和秸秆堆放场及其附近输电线路的检查与维护,防止因违规用电引起焚烧事故。

(三)严实火点认定对于省、市推送卫星遥感监测的热异常点(火点)信息,叶集生态环境分局联合乡镇街要负责组织对辖区热异常点(火点)进行现场核查,并在2个工作日内报送现场核查表,以热异常点(火点)坐标为圆心,凡是1公里半径范围内的田间地头、秸秆堆场出现焚烧痕迹(黑斑、翻耕的泥土中有黑灰)的,一律认定为火点。现场核查情况与实际不符的将对现场核查、现场复核人员依规依纪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四)加大考核力度区政府将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列入各乡镇(街道)和包保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内容。对于被上级部门确认的全区“第一把火”,辖区内秸秆焚烧火点数达到2个及以上的乡镇(街道),将按照《中共六安市委办公室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20年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方案的通知》(六办明电〔2020〕28号)中的考核制度予以责任追究。对焚烧秸秆的,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查处;对恶意纵火、暴力抗法、涉黑涉恶、焚烧情节严重的,或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人身伤亡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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