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1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
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农〔2019〕247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工作,在2018年度开展的统筹整合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工作基础上,结合我区年度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最新要求,特制定我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
一、整合依据
1.《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农〔2019〕7号)。
2.《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扶贫办关于转发财政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皖财农〔2019〕247号)。
3.《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叶发〔2016〕1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
二、整合范围
(一)省级层面3项
1.城乡社区建设奖补资金;2.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省补提标资金;3.农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
(二)市级层面1项
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区级层面1项
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三、项目安排
根据脱贫攻坚规划,结合2019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以上整合资金已全部落实到具体项目上,其中:
1.产业扶贫类项目8个,资金规模是71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710万元,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510万元,从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200万元。
2.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扶贫项目36个,资金规模是3679万元,财政资金补助3679万元,从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3600万元,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79万元。
3.住房扶贫类项目6个,资金规模2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200万元。
5.金融扶贫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379.6万元,财政资金补助379.6万元,从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95.4万元,从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200万元,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84.2万元。
6.智力扶贫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200万元,财政资金补助200万元,从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安排200万元。
7.就业扶贫类项目1个,资金规模757万元,财政资金补助757万元,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中安排757万元。
以上共53个项目纳入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实施方案,资金规模是5925.6万元,财政补助资金5925.6万元。详见项目任务清单(附件2)。
四、整合规模
根据整合资金范围要求,我区目前应纳入整合资金规模是6089.6万元,计划整合资金规模是5925.6万元,实际整合资金规模是5925.6万元,其中: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605.4万元,区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4200万元,城乡社区建设奖补资金37万元,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省补提标资金965.1万元,农业改革发展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资金118.1万元。
详见资金整合清单(附件3)。
五、组织实施
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安排的项目经审批后,由项目主管部门牵头,相关乡镇街、村配合,抓好整合资金项目组织实施,并对项目实施的开工、进度、质量、验收情况负责,严格履行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公开公示制度。
六、部门分工
1.财政部门商扶贫部门负责省以下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彩票公益金支持脱贫攻坚资金的整合。
2.发改部门负责省以下以工代赈项目资金的整合。
3.农业部门负责省以下现代化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技术推广与服务补助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省预算内投资用于“三农”建设资金、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新增粮食生产能力规划省级配套资金(含农业产业化)、农业综合开发补助资金、农业综合发展资金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安排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整合。
4.水利部门负责省以下农田水利设施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的整合。
5.交通部门省以下负责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用于一般公路建设项目资金(支持农村公路部分)、农村道路畅通工程资金(不含地方债分配资金)的整合。
6.住建部门负责省以下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整合。
7.组织和民政部门负责省以下城乡社区建设省级奖补资金的整合。
8.林业部门负责省以下林业补助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的整合。
9.财政部门负责省以下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农村综合改革补助资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的整合。
10.教育部门负责省以下教育社会事业方面资金的整合。
11.卫健部门负责省以下医疗卫生社会事业方面资金的整合。
12.商务部门负责省以下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部分)、流通业发展专项资金的整合。
13.生态环境部门负责省以下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资金、环境保护及生态治理奖补资金的整合。
14.文化旅游体育部门负责省以下旅游发展基金、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绩效奖补资金的整合。
15.其他需要整合的资金均由主管部门负责落实。
七、时间进度
项目建设时间进度是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八、资金用途
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可以用于下列支出:
1.产业扶贫;2.就业扶贫;3.智力扶贫;4.住房扶贫;5.金融扶贫;6.基础设施建设扶贫。
统筹整合的财政涉农资金不得用于下列各项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2.各种奖金、津贴和福利补助;
3.弥补企业亏损;
4.修建楼、堂、馆、所、服务大厅、镇(村)文化室、活动室、文化广场(乡村大舞台)、学校等;
5.弥补预算支出缺口和偿还债务;
6.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
7.交通工具及通讯设备;
8.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城市扶贫;
9.企业担保金;
10.医疗保障;
11.各类保险;
12.其他与规定不相符的支出。
九、监管措施
实行严格的监督执纪问责。贫困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村委会均要深度参与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的监督管理。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财政资金作为监管重点,加大对涉农整合资金的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扶贫、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绩效评价,将其纳入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负责整合资金项目部门要加强与部门专项规划或约束性任务有效衔接,以年度脱贫攻坚任务为目标,在“因需而整”的前提下做到应整尽整,对干扰统筹整合使用资金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十、绩效目标
具体由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统筹安排,区直相关部门配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国家发展改革委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3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扶贫办、省发展改革委安徽省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办法的通知》(皖政办〔2018〕33号)等文件要求,将扶贫资金(含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用于脱贫攻坚部分)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由资金使用单位上报扶贫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至区财政部门,区财政部门审核后及时批复绩效目标,并将绩效目标录入监控平台,积极开展绩效目标执行监控,按时完成绩效目标自评工作,并将绩效考评结果与下一年度资金安排挂钩,实行奖优罚劣。
详见资金绩效清单(附件4)。
十一、其他情况
具体的“负面清单”以省制定的为准,若本次整合方案中实施的项目与具体的“负面清单”明显不符,将及时调整方案并上报备案。
附件:1.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度涉农资金整合工作领导组成员名单
2.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项目任务清单
3.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整合清单
4.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使用绩效清单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19年度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支持脱贫攻坚实施方案》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