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号: /202308-00032 组配分类: 其它文件
发布机构: 叶集区人社局 主题分类: 劳动、人事、监察,公告
成文日期: 2023-08-11 00:00 发文日期: 2023-08-11 14:49
文  号: 词: 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
名  称: 【其他文件】关于我区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公告 性: 有效

【其他文件】关于我区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公告

2023-08-11 14:49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人社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全区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根据《关于发布2023年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6号)和《关于我市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六人社秘〔2023〕193号)文件要求,现将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社会保险最高、最低缴费基数标准

我省2022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698.08元/月。以此核定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全区社会保险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20094元/月,下限为4019元/月。

二、灵活就业等个体缴费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1.2023年1月至2023年12月缴费标准如下:

缴费比例

月缴费基数(元)

月缴费金额(元)

年缴费金额(元)

60%

4019

803.8

9645.6

70%

4689

937.8

11253.6

80%

5358

1071.6

12859.2

90%

6028

1205.6

14467.2

100%

6698

1339.6

16075.2

150%

10047

2009.4

24112.8

200%

13396

2679.2

32150.4

250%

16745

3349

40188

300%

20094

4018.8

48225.6

2.已申报银行代扣代缴的个体社保缴费人员未重新申报缴费基数的,养老保险缴费标准默认按上一社保缴费年度其选定的养老保险对应缴费比例确定。

3.参保人可通过皖事通、微信、支付宝相关入口缴纳社会保险费,也可通过银行卡代扣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前往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业务。

三、参保单位及其职工缴费基数差额调整

2023年缴费基数上下限公布后,参保单位及其职工需要差额结算的,可在2023年年底前分次或一次性结算到位,期间不加收滞纳金和利息。根据《关于公布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通告》规定,已执行2023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暂行标准的参保单位及职工,需要结算缴费基数差额的,可选择抵扣2023年剩余月份的社会保险费,也可选择退回。


六安市叶集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11日

关于我区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公告.pdf

关于我区2023年度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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