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政办〔2024〕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叶集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
六安市叶集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决策部署,坚持“四个不摘”要求,强化帮扶政策,以实施产业帮扶为抓手,在总结实施《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两年来的成功经验基础上,继续严格执行《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安徽省林业局关于修订印发特色种养业扶贫对象产业发展标准的通知》(皖农办函〔2019〕1111号)精神,大力实施产业帮扶项目,结合实际对以上实施方案进行了修订完善,新方案如下。
一、奖补对象
对象为发展农业特色产业的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以下简称奖补对象)。
二、奖补条件
1.蔬菜产业
每户大棚蔬菜种植1亩以上,或露地蔬菜种植2亩以上。
2.畜牧产业
每户当年养殖肉牛1头以上的,或养殖生猪3头以上,或养殖肉羊6只以上,或养殖肉禽100羽以上。
3.渔业产业
每户稻渔综合种养2亩以上,或精养鱼塘3亩以上,或观赏鱼养殖100平方米以上。
4.农业特色产业
(1)水果
种植人均0.8亩以上。
(2)中药材
种植人均0.6亩以上。
5.林业特色产业
(1)木本油料
人均栽培油茶、山核桃、薄壳山核桃、香榧、油用牡丹等木本油料作物0.8亩以上。
(2)苗木花卉产业
人均培育0.8亩以上。
(3)林下经济产业
人均林下种植、林下养殖0.8亩以上。
(4)其他林业特色产业
人均栽种0.8亩以上。
6.休闲农业
开办农家乐,具备每天接待游客5人以上餐饮的能力,或人均经营果园、菜园等采摘园0.5亩以上的,或人均经营鱼塘等垂钓园1亩以上,或每户有1人全年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或从事配套服务,或每户2人以上每年3个月以上在休闲观光农园、农庄就业。
7.其他特色农业产业
所发展的产业不属于以上产业类别,如通过发展该产业,该户人均年增加可支配收入1500元以上的,视为达到相应的标准。
三、奖补标准
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发展上述产业的,有一项产业达到相应发展标准的,给予该户奖补1500元,此基础上每增加一项达标产业增加奖补500元(上述所列产业项目有小项的按小项计产业项目数,无小项的按大项计产业项目数,不重复计算),一次性申报,年度内每户享受奖补总金额以2500元为限。
四、奖补程序
1.申报程序。发展产业户申请→村(社)核实资格,核实结果公示并告知发展产业户。
2.验收程序。发展产业户申请村级初验→村(社)组织人员现场核实产业规模和数量,验收人员至少2人,同时采集照片,本级同批次初验合格户由村(社)申请乡级全面验收→乡镇街组织人员全面验收,验收人员至少2人,本级同批次验收合格户申请区级抽验→区级按10%的比例进行抽验,村、乡两级验收均合格且抽验无异常,该乡(镇/街)本批次视为全部验收合格,纳入拟奖补对象,村级、乡级、区级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期满无异议进入奖补资金申请拨付程序。
3.资金拨付程序。乡镇街根据验收结果,汇总上报区农业农村局(乡级报账申请表并附村级报账申请表、乡级汇总到村封面、乡级汇总到户清册),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区财政局依据相关资料按“一卡通”程序一次性打卡发放到户。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宣传指导,鼓励联农带农。各乡镇街、区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乡村干部、帮扶责任人进村入户,加大宣传力度,鼓励有条件户(指脱贫户及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积极发展产业项目,及时指导申报。农业、林业、畜牧、水产、科技等部门要加强产业发展的技术指导和培训,积极做好帮扶工作。鼓励农业经营主体联农带农,把联农带农作为主体资质评定、主体奖补申报的前置性条件之一。
(二)积极组织申报,属地主责。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涉及面广、原则性强、要求高、程序严。各乡镇街、村(社)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指导拟奖补对象据实积极申报,把好审核关,对奖补项目真实性负责。大户代养或非本户发展的产业项目不得申报奖补,同一个项目当年不能重复申报奖补。乡镇街和区直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把好政策关和程序关。
(三)认真组织验收,严格执行政策。按照“谁验收、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做好项目验收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准确无误。验收工作中,如出现把关不严、验收不实、奖补不公、虚报规模、套取奖补资金等造成恶劣影响的情况,除追回全部奖补资金外,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涉嫌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强档案管理,确保资料完整规范。各乡镇街、村(社)、相关部门要加强农业特色产业帮扶工作的档案管理,乡级主责,对拟奖补对象申报、验收、公示等环节资料,要严格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确保档案资料真实、完整、规范。
六、附则
(一)本方案与其他同类扶持政策不重复享受。
(二)本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解释。
(三)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六安市叶集区2022年“四带一自”特色种养业提升工程奖补实施方案》(叶政办〔2022〕5号)同时废止。
附件:1.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
2.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汇总表
3.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表
4.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汇总表
附件1
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表
单位:亩、头、只、羽、元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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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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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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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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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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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内容 (不达标不予填写) |
产业类型 |
产业名称 |
规模(亩、头、只) |
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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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增收 |
(发展以上产业该户年增收预测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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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脱贫户签字(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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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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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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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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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两份,村、乡镇各一份。
2.所有种植业品种规模折算到亩。
附件2
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申请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序号 |
户主姓名 |
家庭人口 |
乡镇街 |
村 |
产业类型 |
产业名称 |
产业规模(亩/头/只) |
申报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账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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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表
单位:亩、头、只、羽、元
户主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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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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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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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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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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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卡通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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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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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收内容 |
产业类型 |
具体产业 |
规模(亩、头、只) |
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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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增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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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奖补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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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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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自种自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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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标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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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户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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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 审核意见 |
审核意见: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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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意见(验收):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区主管部门意见(抽验):
负责人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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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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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抽验原件需上报至区农业农村局
附件4
叶集区到户农业特色产业帮扶项目奖补验收汇总表
填报单位(公章) 日期:
序号 |
户主 姓名 |
家庭人口 |
乡镇街 |
村 |
产业类型 |
产业名称 |
验收结果 |
奖补金额(元) |
联系电话 |
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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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业规模(亩/头/只) |
是否达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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