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公证化解孩子入学难题

发布时间:2021-10-08 16:30来源:叶集区司法局作者:余新航审核人:张国秀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近日,叶集公证处接到一名女子咨询,称自己几年前与孩子父亲离婚,签订协议时约定由父亲抚养孩子,现在自己在深圳买了套学区房,为了能够让孩子入学,想更改抚养协议为共同抚养。考虑到当事人往返路途不便,公证处采取预约登记的方式,与孩子父母沟通于9月29日下午办理公证。

当天下午,当事人带着孩子来到了公证处,公证人员详细告知他们办理公证的程序和法律效力,认真审查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随后询问了双方的想法,了解孩子母亲的经济状况、抚养能力,并充分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最终让他们共同签订协议并出具了公证书。接到公证书后孩子的母亲露出满意的笑容说道,“没想到国庆节前回趟家就把孩子上学的问题解决了,公证处的服务可真是方便快捷!”

 

    叶集区司法局始终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通过预约办、延时办、邮寄办、上门办等多种方式强化便民服务举措,让当事人随时都能享受方便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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