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指南
一、适用范围
本区行政区域内总投资额30万元及以上且总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的非住宅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均需在开工前取得装饰装修施工许可证。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或30万以下的装饰、装修工程可不申请装修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发证机关)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三、需要提交材料
(一)政府性投资装饰装修项目
1.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
2.施工合同;
3.中标通知书;
4.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5.既有建筑物所有权证(如为租赁方式取得既有建筑物使用权的,需一并提交租赁合同。);
6.现场核查单(实际使用性质已改变原用途的、涉及对原工程外立面的改造的需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7.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主体法定代表人向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8.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9.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10.施工许可证承诺书。
(二)社会投资装饰装修项目
1.施工许可阶段申请表;
2.施工合同;
3.施工图审查合格证;
4.既有建筑物所有权证。如为租赁方式取得既有建筑物使用权的,需一并提交租赁合同;
5.现场核查单(实际使用性质已改变原用途的、涉及对原工程外立面的改造的需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6.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主体法定代表人向项目负责人授权书;
7.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8.建设、施工、设计、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工程质量终身责任承诺书;
9.施工许可证承诺书。
备注:实际使用性质已改变原用途的、涉及对原工程外立面的改造的需提供自然资源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
四、申请平台和办理流程
建设单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六安市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申报(http://61.190.177.53:8088/icity/icity/engineering/index)提交相关资料。
办理流程:
(一)政府性投资装饰装修项目
1.在发改委进行项目立项获得项目赋码;
2.完成前期图纸设计、审查、招投标、规划审批(如实际使用性质改变原用途的、涉及对原工程外立面改造的项目需要办理)等手续;
3.查看办事指南,完成施工许可业务材料准备;
4.进入政务服务网,选择区划六安市,下拉网页至利企服务专区,点击工程建设项目,进入申报页面(或直接点击上述链接)登录建设单位账号;
5.选择叶集区-政府-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勾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联合申报,填写表单、上传材料,提交申报。
(二)社会投资装饰装修项目
1.填写项目信息登记表递交综合窗口,项目入库,获得项目代码;
2.完成前期图纸设计、审查、规划审批(如实际使用性质改变原用途的、涉及对原工程外立面改造的项目需要办理)等手续;
3.查看办事指南,完成施工许可业务材料准备;
4.进入政务服务网,选择区划六安市,下拉网页至利企服务专区,点击工程建设项目,进入申报页面(或直接点击上述链接)登录建设单位账号;
5.选择叶集区-企业-装修装饰工程-施工许可-勾选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联合申报,填写表单、上传材料,提交申报。
五、办理地点和联系电话
政务服务大厅住建局窗口,位于南海路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联系电话0564-2770569、2770489;QQ群6922914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