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全区范围内征集评选领导干部“好家风”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2-22 15:47来源:叶集区人民政府作者:江松阅读:字体【  保护视力色:

各乡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区委各部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根据《中共六安市委关于在全市领导干部中率先开展家风建设的通知》(六发〔2016〕40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以“晒家风·学榜样”为主题的领导干部“好家风”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征集工作面向全体党员领导干部,征集的“好家风”典型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涵,有利于形成积极向上、健康文明、和谐进步的社会风尚。可以用发生在长辈、自身或者他人身上的典型事例,以及家庭成员间的亲情故事,来阐述典型“好家风”,可以是诗礼传家、勤俭持家、尊老爱幼、明事知礼、正直善良、诚实守信、廉洁自律等家风主题的一个方面,也可以是其中的几个方面。要求内容真实、思想健康、情感真挚、感悟深刻、引人向善。

    二、征集数量和方式

    1.每个乡镇街推荐2例,区直单位推荐1例。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全区共评选10例领导干部“好家风”典型。

    2.每1例家风事迹字数一般不超过1000字。通过邮箱报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yejihdb@126.com,联系人:江松,联系电话:0564-2770425。

    3.征集截止时间:2017年3月3日。

    三、几点要求

    1.精心组织。各乡镇街、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好家风”征集工作作为深入开展领导干部家风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周密安排部署,明确专人负责。各乡镇街、各单位要通过采取个人自荐、群众举荐、组织推荐等方式广泛收集群众身边的领导干部“好家风”典型,并负责收集整理上报。每个典型案例要写明单位和作者姓名。

    2.富有特色。征集的“好家风”须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富有特色、情感真挚、引人深思,能够起到一定的教育作用,鼓励党员干部结合自身思想、生活和工作实际,从日常所见所闻中发现收集“好家风”,形成自己切身体会和思想感悟。

    3.广泛宣传。各乡镇街、各单位要深入广泛宣传,提升知晓率和参与度。要深入基层、深入一线,真正把那些富有特色、向善向上、便于传诵的“好家风”典型挖掘出来、收集起来。同时要全过程、多角度地加强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先进事迹和典型故事,真正形成人人皆知、家家参与的良好氛围。

 

六安市叶集区领导干部家风建设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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