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做好退役军人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工作
“失业保险金缓解了我退役后待业期间的经济压力,让我能安心规划今后的职业方向,也让我更有底气和信心开启新的生活。”领取到失业保险金的退役军人杨先生说。
为充分发挥失业保险保生活、防失业功能,切实保障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叶集区人社局自2024年9月起正式实行退役军人申领失业保险金政策。政策规定,凡是2021年1月1日后的退役军人未及时就业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和逐月领取退役金、退休、供养等方式安置的退役军人除外),在办理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金。该政策自实施以来,已为未就业退役军人发放失业保险金29人次48.4万元,有效缓解了退役军人退役后待业期间的经济压力,让退役军人能平稳过渡到地方就业,开启新的职业生涯。
下一步,叶集区人社局将继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高经办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失业保险“小险种”保障“大民生”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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