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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
留言时间:2021-05-11 11:05:04
来源:12345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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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单位: | 叶集区政府 | 处理状态: | [已办结] |
我想咨询一下这个购房政策,这个政策养老保险必须是要叶集当地的吗?实际工作地点在叶集区,养老保险交的不是叶集区的可以申请吗?
叶集区政府
回复单位:叶集区政府
发表于:2021-05-18 16:15:38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叶集区人社局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5月18日上午与您电话联系,《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叶办发〔2020〕31号)及《关于鼓励各类人才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试行)的实施细则》(叶政办〔2021〕3号)已出台,相关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实施细则中均有规定。请您关注叶集区政府网站或叶集区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六安市叶集区人社局联系,电话:0564-64902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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