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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投资创业中心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4-01-24 15:51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投创中心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投资创业中心结合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的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www.ahyeji.gov.cn/public/index.html)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叶集区投资创业中心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叶集区经济开发区1楼,电话:0564--2776328,邮编:2374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围绕区投创中心主责主业,依托政府门户网站,持续强化招商引资领域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区投创中心紧紧围绕经济发展工作重点,着力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积极转载国家、省市区“双招双引”政策文件并更新解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双招双引”工作的知情权。结合区投创中心工作实际,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及时完善政策文件库、意见征集库,积极科学合理完善信息目录。进一步强化栏目信息发布管理,严格对照上级检查反馈问题清单,认真梳理,做到全面自查整改。加大涉及个人隐私政务信息的排查工作,保证信息发布规范性、及时性和科学性。规范性文件方面,我单位及时梳理文件,今年未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28条,内容涉及招商引资、招才引智、营商环境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重点领域,公开扩大有效投资相关政策文件及解读、招商工作进展成效及重点项目动态、区情推介、企业展示、建议提案办理情况及年度计划总结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2023年度我中心年度暂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相关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制定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完善信息发布管理制度,落实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经办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公开维护和更新制度。同时加强信息发布管理。严格执行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完善上网信息的采编、报送、审核等工作流程,实行分级管理和严格把关,未经审批的信息不得上报,严格落实制度要求,确保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根据国家、省、市、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最新要求,围绕招商引资工作年度目标任务和单位职能,对照主动公开目录清单,调整优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删减“行政权力运行”等组配信息,增强政务公开平台的有效性、实用性。调整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好常态化更新维护和发布。

(五)监督保障。强化责任追究制度,制定中心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明确目标、细化举措、压实责任,及时梳理总结工作推进落实情况。落实社会评议制度,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完善相关工作。同时做好季度测评反馈问题整改,补齐短板。加强队伍建设,参加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培训2场。按照“谁公开、谁审查”“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的原则,在对外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未经审查和批准,不对外公开发布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本年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时效性、规范性还需加强;二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水平有待提高。

(二)上年度存在问题整改情况。针对上年度“政府网站部门频道、政务新媒体等平台的管理维护工作面广量大,专业性强,信息稿件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我中心关闭了微信公众号,信息稿件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的要求,落实好承办人首办责任制,树立质量意识和精品意识,对公文成文全过程予以跟踪完善、及时汇报和做好解释,通过问答解读、交流座谈、产业发展说明会、现场宣讲表述等多种形式宣传解读政策,增强解读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落实审核制度,切实用好“政府网站群运维监测平台”等工具,加大排查整改错误的频次,确保平台错误动态清零。二是增强专业性,加强专职干部业务能力培训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依托人才建设和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 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2023年政务公开年报.doc

2023年政务公开年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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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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