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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6 16:05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新《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由六安市叶集区生态环境分结合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报告的全文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yeji.gov.cn/public/column/6599321?type=2)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叶集区生态环境分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叶集区城投大厦十楼1003室邮编:237431;办公电话:0564—515730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及省、市相关文件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公正便民、快捷高效、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公开力度,深化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有力地保障了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承担着两化中环境保护模块包括生态环境质量、污染源信息、重点企业在线监测、污染综合防治、固体废弃物和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环保执法检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绿色发展、生态建设、举报投诉处理、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176项内容,2021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5条,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受理政府网市长热线投诉10条,已全部办理完,办结率为100%,依申请公开0条。

 (二)依申请公开

 积极贯彻落实依申请公开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责任和受理程序,建立健全已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流程。2021年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1生态环境分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党组成员主抓,落实具体责任部门和工作人员。完善工作机制,严格信息公开审核、保密制度,对所有公开的信息实行按级审核。采取专职与兼职相结合方式,相关业务股室分别确定信息报送联络员,安排专人负责编辑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根据《六安市叶集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我局认真编制调整、规范完善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及“两化”主动公开栏目内容。

二是强化网站建设,按照上级部门安排实时调整我局门户网站栏目,结合我局业务工作及其年度考核需要及时调整专题栏目。

强化重点领域公开。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编制,切实改善环境质量

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中受理机构、受理程序、监督方式及程序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

将政务公开纳入生态环境领域重点工作内容,责任细化到各股室和下属单位,加强日常调度,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自觉接受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对照季度监测通报,积极整改提升,保障本部门承担的生态环境领域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

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污染防治攻坚战是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公众对生态环境信息关注度越来越严,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任务越来越重、压力越来越大,对标“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仍然还存在主动公开力度不大,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不符合规范要求,还有不全面、不及时等问题。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增强公开效果。在传统网站平台的基础上,逐步探索运用好“两微一端”等多种平台,顺应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使政务公开更加亲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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