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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6 09:09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财政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上级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市叶集区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yeji.gov.cn/public/column/659928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06761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六安市叶集区财政局联系(地址:六安市叶集区社保大楼三楼302室,电话:0564-6496343,邮编237431,电子邮箱:418442094@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严格贯彻落实上级有关要求,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财政信息主动公开,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为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公开、透明、为民、规范”的原则,围绕财政预决算报告、政府集中采购项目、行政事业性收费、人事任免、行政法规规章及政策性文件等方面,定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有关部署安排及时公开区政府及区直有关部门的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报告,政府债务政策文件及落实情况。除涉密内容外全部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及时在相应栏目公开有关信息。2021年,共计发布政务动态信息更新471条,重点领域信息公开172条,国家基层试点成果推广运用更新44条,2022年坚持做好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始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制定区级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及办理规程,坚持闭环、全链条管理,明确收费标准,畅通申请渠道,确保答复流程合法合规。2021年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1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按照区委、区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工作的有关部署要求,多措并举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一方面落实三审制度,严格履行公开程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及时性。另一方面坚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到人。指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随时登录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定期对网站平台进行更新维护,配合做好上级安全评估和审查,及时对上级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普查检测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将检查整改情况及时在网站相应栏目公开。二是根据实际需要跟新信息公开指南,进一步规范了信息公开流程,保障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的准确性。

(五)监督保障

一是及时对月度及季度测评反馈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及时总结与完善政务公开与办事公开示范点建设工作,并及时将整改情况公示在相应网站栏目。二是加强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日常学习的重要内容,并要求机关各股室配合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政策解读方面仍需要进一步完善,需要进一步健全政策解读流程程序,加强政策解读工作。

2.部分动态类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回应关切和公众参与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报送积极性和敏感性不够高。

(二)改进情况

1.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信息发布,重点做好本级政策文件解读相关信息发布,特别是部门领导参与解读情况,不断丰富解读的形式、方式和内容。

2.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准确、及时、规范,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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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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