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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6 16:01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税务局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本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实际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报告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市叶集区税务局信息公开网(https://www.ahyeji.gov.cn/public/column/6599501?type=4&action=list&nav=3&catId=7067611)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叶集区税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六安市叶集区税务局民生路办公区3楼办公室,电话:0564--6489345,邮编:23743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2021年,区税务局坚持将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作为本单位政务公开首要工作来抓,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坚持日常完善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加强业务能力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务公开办公室组织的相关业务培训,加强与区政务公开办的沟通,提高自身的业务能力,今年共参加10余次的跟班学习以及业务培训。本级政务公开发布规划计划2件政协委员提案办理1件监督保障47件、工作动态41件、重点领域发布相关信息20余件、在基层政务公开领域中的“税收管理”模块领域发布相关信息10余件,坚持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保证政务公开工作的公开性、规范性、时效性。2021年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全面公开各类信息共222条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

区税务局根据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制定并完善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责任,落实已申请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流程2021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区税务局建立并完善了政府信息管理机制,确保税务系统应公开政策文件、减税降费情况等及时公开。结合工作要求,制定了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严格按照“谁公开、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审查程序,落实审查责任,加强政务公开的监督,确保政府信息管理工作有效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对照《安徽省市、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规范》,调整并完善了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加强栏目日常信息维护,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做到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经常性、制度性、规范性。纳税人可通过叶集区税务局门户查询政府公开信息、办理依申请公开以及其他相关信息公告。

(五)监督保障情况

根据人员调动及工作需要,调整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区局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区局各部门安排一名同志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做到了统一规划、指导、协调、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管理考评,明确政务信息公开要求,细化考核标准,量化考核结果,认真做好网站政务信息发布保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0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35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和不足一是信息公开质量不够高,不能满足社会公众的需要;二是干部职工的公开意识还不够强,政策解读方式不够全面。

(二)改进情况:一是健全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加强人员业务培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提升业务素质和信息公开质量;二是做好政策解读和主动回应。通过图解、解读等多种形式,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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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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