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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2-01-14 08:51   浏览量:    信息来源:叶集区机关事务中心      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区政务公开办的有力指导下,编制2021年度六安市叶集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地址:花园路88号;邮编:237431;联系电话:0564-2770031)。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区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结合单位工作实际,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重点,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全力推动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效率。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充分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及时公开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变动、规划计划、政策法规、决策制度、等重点工作信息,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信息,包括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专项资金、“三公”经费信息。2021年共发布政务动态信息168条。

(二)依申请公开:机关事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注意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1年机关事务中心未收到和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由分管领导牵头落实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切实做好本单位信息公开、政策解读、互动回应等工作。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有关要求,修订完善了机关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多项工作制度,确保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同时,机关事务中心注重加强信息保密审查,明确了信息发布“谁提供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确保政务信息内容不泄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开展自查,检查政府信息公开程序是否规范,已公开的信息分类是否准确、信息发布是否及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根据区政务公开办要求,并结合机关事务中心业务工作及时调整政务公开目录。

(五)监督保障:一是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原则,确保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健全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二是机关事务中心按照区政务公开办关于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要求,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确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内容和责任,细化工作部署,切实推动机关事务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三是常态化监督检查政务公开情况,按照完成时限要求积极完成政务公开任务,以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规范性不足。根据政务公开标准化有关要求,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建设,建立健全机制,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形成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

二是信息公开及时性不足。机关事务中心高度重视月度、季度巡查整改工作,明确任务分工和整改期限,严格审核整改发布内容,提高了信息公开的及时性、规范性和准确性。

改进措施:

一是做好补差补缺。对照区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要求,对不足之处逐一整改完善,积极配合信息公开考核工作,按月按季度完成政府公开信息反馈问题整改,持续完善对外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客观性、准确性。

二是建立长效机制。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中,增强经办人员的责任意识,继续完善公开制度,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常态化、规范化。

三是提高专业水平。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与区政务公开办统一开展的业务培训,通过加大对经办人的培训力度,不断提高经办人的业务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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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拨打标题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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