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六安市信息公开网(http://www.luan.gov.cn//public/column/6608171?type=3&action=lis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办联系(地址:六安市行政中心7号楼408室,电话0564-3379083,邮编:237000,电子邮箱:laszwgk@126.com)。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局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指引目录的通知》精神和要求,围绕单位主责主业和重点工作任务,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各项制度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教育领域信息主动公开力度,着力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服务于社会大众,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确保了全区教育事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政务公开取得了优异成绩,荣获“2019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先进单位”、“2019年度全区政务公开先进单位”称号。
(一)主动公开情况
区教育局认真落实上级工作相关要求,及时更新信息公开网和区政府政务网站教育局承担的栏目内容,依托区政府网“通知公告”板块、政务新媒体“两微一端”的叶集教育微信公众号、局机关工作展板等载体,及时公开重点工作事项,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招投标管理、教师招聘考试、职称评聘、评先评优、学生资助、招生录取信息等社会关注热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正确引导社会舆论。进一步强化“两化”板块建设,完善“学前教育促进工程”和“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栏目内容,教育政务公开和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务建设和网上政务公开工作稳妥推进,2020年,行政审批服务股依托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和线下窗口相结合的受理方式,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共计320件,其中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193件,休学审批126件,文化教育学校设立审批1件并同意筹设3家培训机构;另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均在皖事通上线手机端服务,提供了多种办事选择方式,简化了办事流程,行政审批更加规范、高效、便捷。1-12月,我局政务公开网主动公开信息776条,叶集教育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546条,被叶集区人民政府发布采用36条,提供新媒体头条信息7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4件、政协委员提案1件,实现了办理工作回复率、满意率100%。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意见》,积极做好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政府工作信息依申请公开标准,2020年继续开通“依申请公开”栏目,深入研究并妥善处理新情况、新问题,确保处理依申请信息做到依法有据、严谨规范、慎重稳妥。2020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共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公开意识。区教育局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同志为组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各股室具体负责的工作机制,稳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议,重点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叶集区政务公开办相关文件,研究解决阶段性政务公开工作,提高股室工作人员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的思想认识,增强提供公开信息的主动性,按照公开、公正、规范、高效、便民的基本要求,以依法公开、真实公开、规范高效、强化监督为原则,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有力推进了我区教育工作的进程。
二是遵循公开制度,推进公开实效。认真落实我局有关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按照《六安市叶集区2020年度政务公开示范点建设指标体系》规定,明确各股室公开要点、发布审核流程,提出对具体经办人员对公开内容更新频率的工作要求,加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明确常规性、临时性、阶段性公开内容的时间要求,切实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拓展宣传载体,加大公开力度。按照栏目的设定公开的内容要求,全面公开教育重点领域信息,涉及政策法规、行政审批、重大项目建设、营养改善计划、教育救助、招生政策、招投标、教师招聘、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控辍保学、教育扶贫等内容,吸取受众意见,密切了与群众的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三是接受测评监督,完成整改任务。以监测促改进,提高公开成效。根据每一季度政府网站普查监测报告,主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及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并将整改完成清单及时上传监督保障栏目,促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四是加强公众互动,回应社会关切。按照规定时限及时办理回复“百姓畅言”17件、“六安市政府统一热线服务平台交办单”124件,回复人民网省委书记留言2件、人民网市委书记留言1件、人民网区委书记留言3件,办理六安市叶集区“马上办”抓落实督办单7件、叶集区人民政府发布微信留言10条、微博贴文和电话来访等6件,全部按时办结,办结率100%。网上解疑答惑,
(四)平台建设情况
配合区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调整,规范公开目录建设。在省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的基础上,根据《关于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调整工作的通知》(六政务公开办〔2019〕9号)的要求,按照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及加强政策解读、积极回应公众关切等要求,积极配合网站公司进行网站集约化建设。截至目前,我局信息公开目录按照相关要求建成并及时上传栏目内容,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相关栏目。
(五)监督保障
我局分管负责同志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全市政务公开专题业务培训和推进会议,不断提升政务公开经办人员业务素养;按照区政务公开工作考评办法要求,完善常态化自查机制,结合日常信息维护、第三方监测结果,对政务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有效性开展工作自查,针对2020年前三季度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有效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传至监督保障栏目,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配合区政务公开办工作要求,经办人员参加2次集中办公,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持续有效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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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本年新 制作数量 |
本年新 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3 |
0 |
31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2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17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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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0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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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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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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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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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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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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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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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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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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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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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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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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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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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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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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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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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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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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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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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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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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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经办人员业务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公开形式相对单一,不能熟练地综合运用文字、图像等方式处置相关信息,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增强,与公众进行互动交流频次较少等问题,信息公开工作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社会公众的要求仍还有差距,网上在线办事等载体需要进一步拓展,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推进,不断完善。
2021年,我局将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积极争创政务公开与办事公开示范点,力争在标准化、规范化等方面取得新进展,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学习,加大对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工作自查力度,确保公开内容规范,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工作质量。继续把社会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作为政务公开主要内容,创新公开载体,拓宽公开渠道和服务方式,配合区融媒体中心参加一期“在线访谈”活动,持续扩展政务信息公开的知晓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