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202504-00016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 内容分类: | 农机购置补贴 | 发文日期: | 2025-04-30 21:57:28 |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21:57:28 |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 名 称: | 【政策依据】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 ||
| 文 号: | 关键词: | ||
| 索引号: | /202504-000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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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内容分类: | 农机购置补贴 |
| 发文日期: | 2025-04-30 21:57:28 |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 生成日期: | 2025-04-30 21:57:28 |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
| 生效时间: | |
| 废止时间: | |
| 名 称: | 【政策依据】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
| 文 号: | |
| 关键词: |
【政策依据】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叶农工办〔2025〕6号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粮油
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等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有关单位: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粮油生产工作实施方案》等5个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六安市叶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
4月30日
六安市叶集区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
更新补贴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实施好2025年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政策的通知》(皖农机函〔2025〕167号)部署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对象
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二、补贴种类和标准
按照省统一制定的种类和标准补贴。
三、报废条件和资金安排
报废条件按照省厅文件要求执行,补贴资金按照录入申请的先后顺序发放,用完为止。
四、操作程序
为进一步便民利民和提高效率,补贴额在2000元以下的报废农机具,由乡镇街负责受理、审核,其他报废机具由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受理、审核。
(一)登记注销。现场核对申请农机报废补贴的机主和农机身份信息,留存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资料,录入安徽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造册注销,纳入牌证管理的拖拉机和收割机同步备案注销,生成《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信息表》,留存机主填报的《农机来源合法承诺书》。
(二)旧机回收。机主将已办理注销登记的待拆解农机交售给市级备案的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再将待拆解的农机连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信息表》一起交售给市级备案的拆解企业。
(三)拆解销毁。拆解企业按规定拆解报废农机,并建立留存拆解影像档案,农机拆解前、中、后的照片上传《安徽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以备审核。
(四)兑现补贴。核对机主信息、机具信息和《农机报废更新补贴信息表》,根据省报废系统生成数据,通过安徽省农机报废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向区财政局申请兑付。区财政局按要求及时兑付资金,到人到户补贴资金纳入“一卡通”打卡发放。个人本年度申请报废机具数量最多不高于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申请报废机具数量最多不高于10台。
五、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要加强政策宣传和审核,对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农机具,严格审查机主提供的资料。如有信息造假、以小充大报废、一机多地报废、单机多次报废、废件拼机报废等骗补套补行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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