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叶市监处罚〔2025〕098号

2025-06-04 09:23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案值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金额 作出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履行情况
1 叶市监处罚〔2025〕098号 六安市迦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经营使用过期化妆品及无中文标签标识化妆品且无进货查验销售记录案 六安市迦羽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91341500MA2WK11WXW 汪灿灿 13730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第三十条第二款和》第三十八条第一款。 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五)项、第六十条第(五)项和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参照《安徽省化妆品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第四款的减轻条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五)项、第六款的减轻条款、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第四款的减轻条款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处罚如下:1.罚款7000元;2.警告;3.没收无中文标签标识和超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7000.00  2025年6月3日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已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