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12-00036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内容分类: | 业务办理 | 发文日期: | 2024-12-12 15:36:49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12-12 15:36:49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淮河一级支流史河流域叶集段西小河和二道河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尾水处理工程出口防洪闸及引水管道) 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
||
文 号: | 叶水审〔2024〕7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412-00036 |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内容分类: | 业务办理 |
发文日期: | 2024-12-12 15:36:49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12-12 15:36:49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淮河一级支流史河流域叶集段西小河和二道河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尾水处理工程出口防洪闸及引水管道) 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
文 号: | 叶水审〔2024〕7号 |
关键词: |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淮河一级支流史河流域叶集段西小河和二道河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尾水处理工程出口防洪闸及引水管道)
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你单位《关于报送〈淮河一级支流史河流域叶集段西小河和二道河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尾水处理工程出口防洪闸及引水管道)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4年11月7日在叶集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淮河一级支流史河流域叶集段西小河和二道河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尾水处理工程出口防洪闸及引水管道)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报告书》(报批稿),于2024年12月6日报送我局。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淮河一级支流史河流域叶集段西小河和二道河水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尾水处理工程出口防洪闸及引水管道)所报涉河建设方案。拟建尾水处理工程位于六安市叶集区史河街道赵郢村,城区西北部,处于沿岗河郭堰沟~孙家沟闸之间。出口防洪闸闸室采用开敞式钢筋混凝土结构,宽顶堰型,整体式底板,单孔布置,孔净宽4.0m,顺水流方向长12.0m,垂直水流方向宽5.4m。底板顶高程47.80m,底板厚0.8m。闸墩顶高程54.20m,边墩厚0.70m。引水管道管材采用污水用球墨铸铁管,污水管道的管径为DN600,最小设计坡度为0.003,本次引水管道设计流量0.21m3/s。引水管道穿越沿岗河处现状河底高程为48.68m,规划河底高程为47.90m。50年一遇洪水条件下,主河槽一般冲刷0.73m,规划河底高程最大冲刷线高程为47.17m。管道设计管顶高程为45.52m,该高程在规划河底高程最大冲刷线以下1.65m,满足1.5m的安全埋深要求。引水管道采用倒虹吸穿越沿岗河,5#跌水井在沿岗河左岸,距离沿岗河左岸背水坡坡脚35m;6#跌水井在沿岗河右岸,距离沿岗河右岸背水坡坡脚33m。本项目5#、6#跌水井均在河道管理范围之外,符合规范要求。
二、你单位应认真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各项结论和建议。补充完善与相关水利规划及在建水利项目的符合性分析;细化施工组织设计,补充导流方案、破堤及复堤方案;复核水文分析计算成果,完善消除和减轻影响的措施。管道开挖施工中要加强控制与监测,完善施工中可能出现基坑边坡滑坡等险情的应急处理措施,管道处开挖沟槽回填土碾压密实。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落实岸坡防护、防渗处理等专项设计,与施工方案一并报送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审查,并落实专项经费,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
四、工程需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出口防洪闸及引水管道工程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单位应编制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于汛前报叶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汛期来临前和工程完工后,你单位须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确保河道过水通畅。
五、项目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完工后,你单位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涉河部分专项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应及时报区水利局备案。
六、项目建设如涉及土地占有、林木等,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七、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今后如因河道治理和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单位或运营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此批复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建设规模、位置、跨径布置等发生变化,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12日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2024年12月12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