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叶市监处罚〔2024〕084号

2024-04-12 11:33来源:叶集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案值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金额 作出处罚日期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决定部门 履行情况
1 叶市监处罚〔2024〕084号 六安市叶集区饶年生蛋糕店未按要求贮存食品且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六安市叶集区饶年生蛋糕店 92341500MA8PJ7U759 饶年生 70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二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警告;
0.00  2024年4月11日 当事人应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指定银行缴纳罚款。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暂未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