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401-00039 | 信息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其他,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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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发文日期: | 2024-01-24 15:34:03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1-24 15:34:03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G105姚李至戚家桥段、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S325马头至长集段公路工程部分路段道路边坡及附属工程(叶集区段)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 | ||
文 号: | 叶政〔2024〕2号 | 关键词: | 政务公开 |
索引号: | /202401-0003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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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组织机构简介,财政、金融、审计、统计,国土资源、能源,其他,其他 |
内容分类: | 征地申报批准相关材料 |
发文日期: | 2024-01-24 15:34:03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1-24 15:34:03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G105姚李至戚家桥段、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S325马头至长集段公路工程部分路段道路边坡及附属工程(叶集区段)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 |
文 号: | 叶政〔2024〕2号 |
关键词: | 政务公开 |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G105姚李至戚家桥段、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S325马头至长集段公路工程部分路段道路边坡及附属工程(叶集区段)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
叶政〔2024〕2号 签发人:郑武军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G105姚李至戚家桥段、
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S325马头至长集段公路工程部分路段道路
边坡及附属工程(叶集区段)项目土地征收的请示
市政府: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G105姚李至戚家桥段、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S325马头至长集段公路工程部分路段道路边坡及附属工程(叶集区段)项目用地土地征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我区已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用地符合节约集约相关规定,征地补偿安置符合规定要求,确需征收土地。现具体说明如下:
一、项目与用地基本情况
G105姚李至戚家桥段、S244罗岗至分路口段、S325马头至长集段公路工程部分路段道路边坡及附属工程(叶集区段)项目用地拟申请征收农民集体土地1.5784公顷,其中:农用地1.4658公顷(耕地1.0215公顷)、建设用地0.1126公顷,不涉及未利用地。该项目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拟申请征收土地涉及我区1个镇2个村,共2宗地,土地产权明晰,界址清楚,没有争议。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
二、征收土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况
我区人民政府通过政府专题会议对项目用地符合公共利益情形进行了论证。经论证一致认为,该项目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需提高路网服务水平,改善道路路域生态环境,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该项目用地符合《六安市叶集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叶政〔2021〕1号,六安市叶集区发改委已出具说明)。该项目用地已纳入安徽省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办公室正组织开展联合审查的《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项目用地无颠覆性意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确保将项目布局和规模统筹纳入依法批准的规划期至2035年的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该项目涉及的G105姚李至戚家桥段已列入《国家公路网规划》(发改基础〔2022〕1033号)和《六安市“十四五”交通运输发展规划》(六政办〔2022〕26号)。
三、征地前期工作完成情况
(一)征收土地预公告
我区已按规定于2023年10月11日—2023年10月27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镇和村、村民小组通过公示栏发布了拟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土地范围、征收目的、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等内容。
(二)土地现状调查
我区已按规定完成了土地现状调查,已查明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填写了相关调查确认表,并由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字确认。
(三)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我区已按规定完成了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安徽景熙规划咨询有限公司于2023年11月3日备案了土地征收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经评估风险等级为低风险,并取得了区委政法委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备案表,确定了5个风险点,分别为土地权属是否充分确认、土地补偿标准问题、生产和生活方面的影响、征地实施前是否做好公告公示和宣传解释工作、征收过程是否依法进行文明拆除及是否对乡村道路产生破坏,拟通过决策单位成立的本项目维稳工作组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深入的舆论宣传,设立工程宣传专栏,做好全程监控等风险应对措施和处置预案。
(四)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及听证
我区组织自然资源、财政、农业农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于2023年11月17日—2023年12月17日在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镇和村、村民小组,通过公示栏发布了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公告内容包括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方式和标准、安置对象、安置方式、社会保障,以及办理补偿登记的方式和期限、异议反馈渠道等内容。经走访调查,被征地群众对征地位置、土地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社会保障安置等没有异议,不要求听证。
(五)组织办理补偿登记
我区已按规定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规定期限内组织了2个所有权人,16个使用权人办理了补偿登记。
(六)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
我区采用了足额预存方式按规定落实了征地补偿安置和社会保障等相关费用。
(七)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我区已按规定完成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签订工作,已与涉及的全部拟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四、征地补偿安置情况
该项目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按《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及《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皖政〔2023〕62号)规定执行。共涉及1个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片区,集体农用地每亩补偿46875元,集体建设用地采取宗地评估的方式确定宗地价格,评估价格为每亩补偿46875元。
青苗和地上附属物补偿按照《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六安市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和其他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20号)执行。
该项目用地涉及安置人口62人,计划通过货币安置62人,不涉及社保安置人口,并已足额落实土地补偿安置费用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社会保障费用等,可以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按照《六安市叶集区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实施办法》的通知(叶政〔2020〕25号)、《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本级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和社保资金筹集标准的通知》(六政秘〔2020〕133号)执行,国家及省出台有关政策规定后,按照新政策规定要求的社保标准执行,依法及时足额支付。
该项目用地不涉及征收农村村民住宅。
五、土地利用情况
该项目涉及G105姚李至戚家桥段建设标准为一级公路双向4车道,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建设内容是为该段部分路段路基边坡和附属工程进行整治。建设标准和建设内容符合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要求。
项目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G105姚李至戚家桥段路基工程用地增加1.5784公顷。申请用地总面积和各功能分区用地均符合《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
综上,我区已依法完成征收土地前期工作,征地补偿安置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现申请征收土地。
六安市叶集区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