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叶集区棚户区改造项目计划的情况说明

2024-04-03 10:41来源:叶集区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申报2024年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和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计划的通知》(建保〔2023〕157号),1、城中村改造全省惟合肥市符合申报条件,其他城市暂不具备申报条件。2、棚户区(城市危旧房)改造。各市要将棚户区改造重点转为城市危旧房改造,精准改造城市(含县城)建成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C、D级危险房屋,以及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目前叶集区无符合情况的房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