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住建局2024年1月份行政处罚结果

2024-02-01 14:53来源:叶集区住建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2024年1月行政处罚结果
立案日期 项目名称 行政处罚对象类别 行政处罚对象(企业) 案由 违反法律 处罚依据 决定书文号 处罚时间 处罚决定
2024年 1 月 10 日 叶集区文化中心项目 机关 六安市叶集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三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 叶(建)罚字〔2024〕第001号 2024年 1 月 10 日 罚款叁万元整(人民币)
2024年 1 月 31日 叶集家居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企业 浙江至嘉建设有限公司 未对危大工程组织验收即投入使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条 叶(建)罚字〔2024〕第002-001号 2024年 1 月 31 日 罚款叁万元整(人民币)
2024年 1 月 31日 叶集家居制造产业园一期项目 个人 郎咸杰 未对危大工程组织验收即投入使用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三)条 叶(建)罚字〔2024〕第002-002号 2024年 1 月 31 日 罚款伍仟元整(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