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第11批次城镇、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六〔2024〕6号 )

2024-01-17 10:05来源: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皖政地六〔2024〕6号

关于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第11批次城镇、村庄建设用地的批复

叶集区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六安市叶集区2023年

第11批次城镇、村庄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塘湾村、 史河街道新桥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3.2381公顷(耕 地2.8483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868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4100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4.5163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

于城镇、村庄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区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2.8483公顷

耕地质量。

三、你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 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 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

生计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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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3日

公 开 方 式 : 主 动 公 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