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六安市叶集区 2023 年第14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皖政地六〔2024〕4号)

2024-01-17 10:04来源:叶集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皖政地六 ( 2024 ]   4 号

关于六安市叶集区 2023 年第14 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叶集区人民政府:

受省人民政府委托用地审批权,六安市叶集区2023 年第14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在该批次申报的六安市叶集区孙岗乡塘湾村用地范围内,将集体农用地7.1760公顷(耕地4.0816公顷)、集体未利用地0.115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征收为国有,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8654公顷。

合计批准建设用地8.1565公顷,按呈报的规划用途用于城镇建设,不得改变用地位置。

二、你区要确实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的4.0816公顷耕地质量。

三、你区要按照《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 例》规定,严格实施土地征收,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

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2024年1月13日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