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303-00014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
内容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文日期: | 2025-01-13 10:41:5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5-01-13 10:41:5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申请指南】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贴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303-00014 |
---|---|
信息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内容分类: | 强制扑杀、强制免疫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发文日期: | 2025-01-13 10:41:55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5-01-13 10:41:55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农业农村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申请指南】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贴 |
文 号: | |
关键词: |
【申请指南】强制免疫“先打后补”补贴
一、办理依据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皖农医函〔2021〕93号)和《六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六安市畜禽养殖场户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工作的通知》。
二、承办机构
六安市叶集区畜牧水产中心、乡镇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
三、补贴对象
区内实施“先打后补”的畜禽规模养殖场(户)。
四、补贴范围
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自身实施了强制免疫。
五、补贴内容
(一)补贴疫苗种类。实施“先打后补”规模养殖场户选择《国家批准使用的有关疫苗目录》所确定的相应强制免疫疫苗及品种。
(二)补贴标准。
1. 疫苗计价标准。“先打后补”疫苗补贴单价按照上一年度同品种疫苗中标均价计算。
2.补贴畜禽数量。以规模养殖场养殖档案记录并经叶集区畜牧水产中心核准的畜禽防疫数为申请补贴的依据。
3.补贴疫苗数量。补贴疫苗数量根据免疫程序和疫苗使用说明书测算。
六、申报材料
1.规模养殖场户自购强制免疫疫苗承诺书;
2.疫苗经费补贴申请表;
3.提供区免疫抗体检测报告原件和复印件;
4.采购疫苗发票原件(审核后退回)及复印件;
5.苗釆购、使用台账;
6.市、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等 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存档,原件备查。
七、服务流程
1.受理:受理申请人提供材料。
2.审查:核实人员审查材料。
3.决定:审查合格后,汇报分管领导进行审批。
4.办结:登记备案办结,打卡发放补贴资金。
八、办理时限
区财政一年一次统一集中打卡支付。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十、咨询方式
1.乡镇:各乡镇农综站,
2.区级:六安市叶集区畜牧水产中心,电话:6559101。
十一、办理地点
各乡镇农综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