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2023年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月报表和安全生产重大行政处罚案件汇总表(10月)

2023-11-13 10:44来源:叶集区应急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行政相对人名称 行政相对人类别 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证件号码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类别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有效期 处罚机关 公示期限 信息项名称 处罚名称
李* 自然人 身份证 3424************74 (叶)应急罚〔2023〕15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个人承接建设工程,作为施工主体,无建筑施工资质、无安全生产许可证,未与建设单位签订施工合同,未与混凝土供应商签订合同,并将劳务分包给不具备资质的单位,缺少项目现场管理组织和安全管理人员,未开展安全教育,未投入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 罚款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生产法》第二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六条;《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第十九条的规定,决定给予人民币 50000 元(伍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3/10/27 2023/10/27 六安市叶集区应急管理局 一年 行政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