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G312叶集段改建工程(大顾店上跨G42)G42跨线桥跨二道河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2023-09-01 11:45来源:叶集区水利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叶水审〔202322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关于G312叶集段改建

工程(大顾店上跨G42G42跨线桥

跨二道河防洪评价报告的批复

 

六安市叶集区交通运输局:

你单位《关于报送〈G312叶集段改建工程(大顾店上跨G42)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的函》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局于202378日在叶集区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对《G312叶集段改建工程(大顾店上跨G42)跨头道河桥防洪评价报告(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报告编制单位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完善,并形成《报告书》(报批稿),于2023829日报送我局。经审查,该申请事项符合法定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G312叶集段改建工程G42跨线桥跨二道河所报涉河建设方案。拟建G42跨线桥位于G312与二道河交叉处上游0.39km处,中心桩号:K1+147,经度116°0308″,纬度31°4906″。在桥梁第二跨跨越二道河,与河道交角75°,宽度12.25m,跨径25m。根据桥梁初步设计方案,河道内有1#和2#共计2个桥墩,分别位于右侧岸坡背水侧坡顶5.5m处、左侧岸坡迎水侧坡顶10.5m处;0#桥墩布设在河道右侧岸坡背水侧,3#桥墩布设在河道左侧岸坡背水侧,分别距右侧岸坡背水侧坡顶30.5m处、距左侧岸坡背水侧坡顶14.5m处。其中1#桥墩底高程约为44.1m,顶高程约为54.79m2#桥墩底高程约为41.5m,顶高程约为54.16m。拟建G42跨线桥100年一遇洪水位为48.33m20年一遇水位46.61m1#、2#桥墩顶高程均高于100年一遇设计水位5.83m以上。

二、你局应认真落实防洪评价报告中各项结论和建议。补充桥梁所在河道上下游水利工程的基本情况、桥位处河道历史洪水位调查、河道管理范围与桥梁的相对关系以及桥梁建设后对防汛交通的影响处理;优化桥梁河道处消除与减轻影响措施;补充说明施工期桥梁度汛预案安排,完善第三人合法水事权益影响。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好生产、生活污水处理措施,严禁污废水直接排入河道。工程建设如需拆除现有部分水利或交通等设施,应按原设计标准和要求恢复。

三、按照有关规定,工程开工前,你单位应落实道路段岸坡防护、断面补偿等专项设计,与施工方案一并报送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审查,并落实专项经费,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涉及防洪工程安全部位施工监督由河道管理单位负责,你单位应积极配合。

四、工程需按批准的位置、方案实施,不得擅自改变。桥梁下部结构施工应安排在非汛期,其它工程如跨汛期施工你局应编制度汛方案和超标准洪水应急预案,并于汛前报叶集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备案,落实有关防汛和管理责任。汛期来临前和工程完工后,你局须督促施工企业及时将施工废弃物运至河道管理范围之外,确保河道过水通畅。

五、项目防洪影响处理工程完工后,你局应通知相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道管理单位进行涉河部分专项验收,有关竣工资料应及时报区水利局备案。

六、项目建设如涉及土地占有、林木等,你单位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涉及第三方合法水事权益的,应按规定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并采取相应补救措施。

七、拟建工程占用河道管理范围内土地权属不变,仍为水利工程用地。今后如因河道治理和防洪标准提高,需要改建或拆除该项目有关工程和设施时,你局或运营管理单位应服从水利规划和防洪要求。

八、此批复有效期三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逾期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或项目建设如规模、位置、跨径布置等发生变化,你单位应重新履行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审查手续。

 

 

 

六安市叶
集区水利

202391

 

 

六安市叶集区水利局                     20239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