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2206-00035 | 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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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校园安全 | 发文日期: | 2024-02-05 18:14:40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18:14:40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教育局 | ||
生效时间: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实施方案》《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
文 号: | 关键词: |
索引号: | /202206-000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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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分类: | 科技、教育,通知 |
内容分类: | 校园安全 |
发文日期: | 2024-02-05 18:14:40 |
发布机构: | 叶集区 |
生成日期: | 2024-02-05 18:14:40 |
来源单位: | 叶集区教育局 |
生效时间: | |
废止时间: | |
名 称: |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实施方案》《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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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实施方案》《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通知
区直各校:
现将《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实施方案》《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叶集区教育局
2022年6月29日
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领域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纪委、省纪委全会及省委“一改两为”大会精神,落实市委、区委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专题学习教育要求,巩固拓展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坚持不懈狠抓校园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努力守护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共六安市叶集区纪委机关 六安市叶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全区整治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实施方案〉的通知》(叶市监发〔2022〕4号)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及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条例,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部署,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把我区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抓出实效。区直学校应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学校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坚决保障全体师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建立监管长效机制,以行政监管和技术监管相结合的方式,努力构建校园食品安全保障体系,实现食品溯源管理,提高我区校园食品安全水平。
二、实施内容
1.区直学校膳食委员会每学期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宣传活动方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展板、黑板报、班会课等宣传方式,加大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知识,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
2.区直学校要严格落实“每日一检查,每周一小结”的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召开食品安全会议,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要定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校食品安全领域存在的工作难点、问题进行梳理,建立工作台账并实行问题清单管理,逐项建档整改,确保发现一项根治一项,不留隐患。
3.区教育局按照局领导联系学校工作制度,每年不少于4次入校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同时联合区市监局、区卫健委每学期定时不定时对校园周边环境、食堂和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下发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到位。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担当
各校要提高政治站位,主动扛起政治责任,深刻认识抓好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是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要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把校园食品安全领域问题自查整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稳步推进,保障师生的校园饮食安全。
(二)强化责任落实
明确学校校长是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排查,加强管理,狠抓落实,细化食品安全领域问题整改措施,及时向区教育局总结报告整改工作情况。
(三)坚持学以致用
在整改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好做法要加以消化,融入现有工作制度体系中,从根本上解决问题隐患,同时加强宣传引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真抓实干,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
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
应急处置预案
为有效处置我区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确保事故处理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减轻事故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和社会稳定,现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六安市叶集区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组 长:舒久传 区委教育工委书记、教育局局长
副组长:许登洲 区委教育工委副书记、教育局副局长
张 庆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局副局长
陈 铮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育纪工委书记
陶光明 区委教育工委委员、教研室主任
成 员:常德俊 区教育局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
吴泽红 区教育局党建办负责人
方国俊 区教育局办公室负责人
吴新兵 区教育局教育股负责人
王 忠 区教育局人事股负责人
孙玉国 区教育局计财股、项目管理中心、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
黄保明 区教研室副主任(主持日常工作)
支文巨 区教育局内审股负责人
区直各校校长
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叶集区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中心,孙玉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主要职责
1.制定并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2.判明突发事件性质,采取必要措施控制事态发展,依据事件性质和程序决定上报区政府和市教育部门。
3.贯彻上级指示,启动应用处置预案,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三、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快速反应。区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发生突发事件后,在区委教育工委的统一领导下,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区政府和市教育部门。
2.预防为主,及时控制。学校要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强化师生食品安全意识,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预防为主,争取早发现、早解决。
3.深入一线,果断处置。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后,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深入第一线掌握情况,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尽可能降低事故对师生造成的伤害,力争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纪律
1.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主动、负责地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对处置工作中擅离职守、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2.及时、如实报告突发事件性质、损失及处置开展情况。相关学校在突发事件发生后应立即向区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小组报告事件详细情况。对有意隐瞒不报、迟报、报告失实的,予以严肃处理。
3.统一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口径及发布渠道。区校园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对内、对上的信息传递报送和对外报道事宜。未经授权的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信息。
4.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期间,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应保持全天候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上传下达信息、指令,不得迟滞耽误。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学校在发生食物安全事故后,学校要第一时间联系校医或乡镇卫生院开展救援及医学调查,对可疑食物及可能被污染的加工工具、食品容器进行采样,对病人的呕吐物、血、便进行相关化验检查,及时汇总分析调查资料并向区卫健委报告。各类人员密切配合,采取有效的措施尽快查清导致食物中毒的原因,积极救治中毒人员,控制中毒事故的扩散。
2.对造成食物中毒的食品或证明有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可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原料,封存被污染的食品、工具等,并责令进行消毒处理。
3.经检查属于被污染的工具、容器要进行消菌杀毒后方可再次使用,经检查属于被污染的食品要坚决销毁。
4.对发生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企业、学校和有关责任人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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