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情况】安徽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辅助器具(低视力辅助类)省级统一目录价格集中采购采购合同

2022-03-21 09:38来源:叶集区民政局文字大小:[ ]   背景色:       

安徽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辅助器具省级统一目录价格集中采购采购合同

(第2021BFAHZ01746-4:安徽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辅助器具省级统一         目录价格集中采购第4包低视力辅具类)

 

财政编号:JCHF2021-00235 

项目编号:2021BFAHZ01746-4  

 

甲方(买方):六安市叶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乙方(卖方):杭州瑞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安徽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安徽省残疾人辅助器具中心辅助器具省级统一目录价格集中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结果,及 皖残联办【202130文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按如下条款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和价格

                                                                        单位:元

序号

品名

型号

单位

采购数量

单价(元)

小计(元)

原产地及         生产厂商

1

语音体温计

MT-JC218

11

90

990

广东省深圳市、

深圳市家康科技有限公司

2

语音血压计

BP397A

41

120

4920

3

手持式放大镜

4*50

5

45

225

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瑞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4

眼镜式助视器

6D-32D

5

100

500

5

手持式电子助视器

EM-RV4VL

1

580

580

6

盲杖

SZ1

17

120

2040

7

电子导航盲杖

MTN-GC2B

17

850

14450

8

盲表

Rejoin-2563

18

90

1620

浙江省杭州市、

杭州瑞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9

听书机

DP-LY4S

29

400

11600

合同总金额(大写):叁万肆仟捌佰贰拾伍圆整        34825.00     元                                       备注:上述产品报价含产品生产、运输<送达至甲方指定地点并下货>、安装、调试、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劳保基金等费用。

 

二、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一)采购文件及答疑、更正公告;

(二)采购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

(三)中标或成交公告;

(四)乙方提交的投标文件及书面承诺函;

三、 本合同的总金额为¥ 34825.00 元(人民币大写: 叁万肆仟捌佰贰拾伍圆整   )。

四、供货期限

乙方应于合同签字生效后开始计算的 30 日内将货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由甲方进行验收。

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到货物验收合格前,  乙方  负责对货物承担安保义务。

五、验收要求

(一)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提供的货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及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若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还要同时符合货物来源国的官方、行业及生产厂商的安全质量标准、环保标准中之较高者。上述标准为已发布的且在货物交付时有效的最新版本的标准;当货物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时,产品必须附有原产地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机构的检验证明、合法进货渠道证明及海关完税证明,此外,有关技术资料中须附有全文翻译的中文文本。

(二)验收组织

甲方负责组织验收工作,大型或者复杂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工作。

(三)验收程序

1、成立验收小组,验收人员应由甲方代表和技术专家组成。

2、验收前要编制验收表格。

3、验收时双方要按照验收表格逐项验收。

4、验收方出具验收报告。

5、复杂设备的验收还要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安装和调试、最终验收、培训等伴随服务的验收。

六、付款方式

乙方供货安装结束并开具发票,甲方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付合同全款。   

 七、售后服务

(一)乙方对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为验收证书签署之日起  36个月。

(二)乙方在合同货物的质量保修期内,免费为甲方提供合同货物的技术指导和维修服务服务的时间是:每周   7      24   小时(工作时间)。

(三)乙方保证在合同货物出现故障和缺陷时,或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后  12    小时内予以答复,如甲方有要求或必要时,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    小时内派员至甲方免费维修和提供现场指导。

(四)如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  48    小时仍不能修复有关货物,乙方应提供与该货物同一型号的备用货物。

(五)如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技术服务要求或维修通知后   24   小时内没有响应、拒绝或没有派员到达甲方提供技术服务、修理或退换货物,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对合同货物进行维修或提供技术服务,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在合同货物保修期届满后,如果因合同货物硬件或软件的固有缺陷和瑕疵出现紧急故障和事故,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后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

八、违约责任

(一)乙方供货期超过合同约定供货期限。如果乙方由于自身的原因未能按期履行完合同,甲方可从履约保证金中获得经济上的赔偿。其标准为按每延期一周收取合同金额的  /  %,但误期赔偿费总额不得超过履约保证金总额。一周按7天计算,不足7天按一周计算。在此情况下,乙方不得要求甲方退还其履约保证金。

    (二)乙方供货期内未能交货。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遇到不能按时交货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期履行合同的理由、延误的时间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有权决定是否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或终止合同。如甲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要求甲方返还履约保证金;如甲方同意延长合同的履行时间,乙方必须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三)乙方交货不符合合同质量标准,乙方必须重新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由此造成的误期赔偿费按照前款约定执行。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未能提供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将乙方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四)乙方将合同转包,提供假冒伪劣产品,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乙方进行采购金额千分之五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五)甲方未能按时组织验收,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六)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收货物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七)验收合格后,甲方未能按时提请付款,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

 (八)甲方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由财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给予处分,并予通报。

九、签约地点

本合同在  六安市叶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签订。

 

十、合同的终止

(一)本合同因下列原因而终止:

1、本合同正常履行完毕;

2、合同双方协议终止本合同的履行;

3、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必要;

4、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其他终止合同的条款。

(二)对本合同终止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另一方因合同终止而受到的损失。对合同终止双方均无过错的,则各自承担所受到的损失。

 

十一、其他

(一)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按照采购文件、投标文件及有关承诺签订采购合同,不得擅自变更。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二)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三)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按以下第(②)项方式处理:

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向    /   申请仲裁。

②向  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肆份,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甲    方:六安市叶集区残疾人联合会    

乙    方:杭州瑞杰珑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18989844255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杭州银行求是支行

账    号:

账    号: 3301040160001220113

日    期:

日    期: